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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肖像权维权咨询律师前,使用场景和授权证据怎么备?

准备就肖像使用问题咨询律师前,建议把材料分成两组:一组证明“肖像在什么场景下被谁怎么使用”,另一组证明“使用行为有没有授权、授权覆盖到哪里”。使用场景材料重点固定发布主体、发布平台、页面上下文、使用目的、持续时间和传播线索;授权证据重点核对授权书或沟通记录中的使用人、使用目的、媒介渠道、期限、地域、修改与转授权安排,以…

准备就肖像使用问题咨询律师前,建议把材料分成两组:一组证明“肖像在什么场景下被谁怎么使用”,另一组证明“使用行为有没有授权、授权覆盖到哪里”。使用场景材料重点固定发布主体、发布平台、页面上下文、使用目的、持续时间和传播线索;授权证据重点核对授权书或沟通记录中的使用人、使用目的、媒介渠道、期限、地域、修改与转授权安排,以及是否支付对价。两组材料按同一主体、同一期间对应起来,律师才能判断争议发生在授权范围内还是范围外、责任主体是发布账号还是平台、损害线索是否有对应凭证。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在整理前用于确认材料归类与待核对项,但具体承办安排以受理确认信息为准。

一、先分清两组材料各自能证明什么

肖像使用争议里,常见的情况是当事人手里有一堆截图,却说不清哪一张能证明使用行为、哪一张能证明没有授权。咨询前可以先把材料按证明对象分开,不必追求一次备齐。

第一组是使用场景材料,回答“谁、在什么平台、以什么方式、从什么时候开始、面向谁使用”。第二组是授权证据,回答“使用人有没有取得许可、许可的范围和期限是什么、实际使用是否落在许可范围内”。两组材料分开归档,再按同一发布主体或同一使用项目做对应,能减少咨询时反复翻找。

需要说明的是,材料整理属于咨询准备建议,不是法律规定的提交顺序,也不代表未按此整理就影响权利主张。它的作用是让现有事实更清楚,便于律师核对适用条件。

二、使用场景材料:按“主体、页面、时间、用途”固定

使用场景不是一句“我的照片被用了”,而是可以逐项核对的事实。建议从以下四类材料入手。

第一类:肖像原始载体。 包括原始照片、原始视频、拍摄设备中的文件信息、首次发布记录。原始文件能帮助核对肖像与本人的对应关系,也能说明后续页面上使用的是原图、裁剪图还是经过修改的图片。如果只有转发后的截图,可以同时保留截图来源和转发路径。

第二类:使用页面与账号信息。 保留完整页面而非只截取人像部分:页面标题、正文上下文、商品或服务信息、发布账号名称、账号简介、发布时间、阅读量、点赞转发评论数、页面网址。使用场景不同,这些信息的用途也不同:电商商品页可以用来核对肖像与商品销售之间的关联;企业公众号文章可以用来核对发布主体和内部宣传用途;招聘、培训、案例展示页面可以用来核对使用目的与授权范围是否一致。页面可能被删除,建议在咨询前完成录屏或连续截图,保留取得时间和来源。

第三类:使用主体线索。 账号显示名称不等于实际运营主体。可以保存账号认证信息、页面公示的经营者信息、商品页的销售者信息、合作推广中的对接人信息。涉及平台时,平台运营者的主体信息可能需要通过平台披露程序进一步核实,咨询时可以把已掌握的线索单独列出,不必自行下结论。

第四类:使用持续时间与传播范围。 包括首次发现时间、持续展示时间、是否多次发布、是否投放广告、是否有付费推广痕迹。这些材料与后续损害核对相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肖像使用带来的财产损失线索,可以围绕同类肖像许可的市场价格、己方同类合作报价、使用方的商品销量或推广投入等材料准备;这些材料能否被采用、如何计算,仍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三、授权证据:围绕“范围是否匹配”逐项核对

授权证据不只是“有没有一张授权书”,还包括授权书之外的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和后续变更记录。建议按下面的核对表逐项过一遍,空白项就是咨询时需要重点说明的地方。

核对项 需要问清楚的问题 对应材料
授权主体 授权方是否为肖像本人;代签时是否有权限依据 授权书签署页、身份信息、代签授权材料
使用人 实际使用人是否就是授权书载明的主体;关联公司、经销商、外包团队使用是否有依据 授权书、合同相对方信息、页面运营主体线索
使用目的 授权写的是广告、宣传、内部培训还是案例展示;实际页面属于哪一类 授权书用途条款、页面上下文、合作沟通记录
媒介渠道 授权是否限定在特定平台、线下物料或门店;实际出现在哪些渠道 授权书渠道条款、各平台页面、投放记录
期限 授权起止时间;页面展示时间是否落在期限内 授权书期限条款、发布时间、持续展示截图
地域 授权是否限定区域;实际传播是否超出 授权书地域条款、投放范围材料
修改与转授权 是否允许裁剪、拼接、二次剪辑、转授权他人使用 授权书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图片、转授权沟通
对价与结算 是否有许可费、是否支付、支付对应哪次使用 合同、转账记录、发票、对账沟通

表格的作用是把“授权范围”和“实际使用”放在同一维度比较。若授权书对某项没有写明,不建议自行解释为“可以”或“不可以”,可以把空白项和实际使用情况一并带给律师评估。口头授权、聊天记录中的同意、合作方之间的默认做法,也可以作为事实材料保存,但其证明力需要结合完整上下文判断,不宜只截取一句“可以用”。

四、平台通知材料:初步证据与身份信息要能对应

肖像使用发生在网络平台时,咨询前可以把已经向平台发出的通知及平台回复单独归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同条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该条同时明确:“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组材料的准备重点有三项:一是通知本身,包括通知文本、附件、发送时间、发送渠道;二是初步证据,即通知中用来证明使用行为和权利归属的材料是否与实际页面一致;三是平台回复与处理时间,包括转送通知、删除或未删除的记录。建议在发出通知前逐项核对主体名称、页面网址、截图时间,避免通知内容与证据对不上。通知是否发出、何时发出、如何表述,属于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判断的事项,咨询时可以由律师评估。

涉及平台明知或应知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与该条相关的材料,可以包括此前投诉记录、平台规则页面、同一账号多次使用同一肖像的记录等;这些材料能否证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需要进一步核实,不宜仅凭一次投诉自行认定。

五、损害与主体材料:与使用场景对应,不单独堆砌

损害材料建议与具体使用场景一一对应,而不是单独列一张费用清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达到“严重精神损害”,需要结合使用方式、传播范围、持续时间、是否丑化或贬损等事实材料判断,咨询时可以把相关页面、评论、转发情况和自身受影响记录一并带来。

如果争议涉及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的使用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该条适用于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相关权利的情形,是否适用到具体肖像使用争议,需要核对双方是否构成经营者与消费者关系,不能仅凭“在商家页面出现”直接套用。

主体材料方面,可以按“发布账号—实际运营者—平台”三层分别归档:账号页面信息、商品或服务销售者信息、平台公示信息、合作沟通中的对接主体。三层主体不一定重合,咨询时分别说明已掌握到哪一层,比笼统写“某公司侵权”更有助于核对。

六、建议的整理顺序与咨询时的用法

整理顺序可以按“先固定、再对应、后核对”进行:先固定容易消失的页面和原始文件,保留取得时间与来源;再把使用场景材料与授权证据按同一项目或同一主体对应;最后逐项核对授权范围与实际使用的差异,把无法对应的空白项单独列出。这个顺序是编辑建议,不是法定程序,也不影响当事人直接咨询。

咨询时不必把所有原件都带到现场,可以先带材料目录和关键页:一页使用场景汇总、一页授权范围核对表、一页平台通知记录、一页损害线索清单。原件、原始载体和完整聊天记录可以另行保存,待律师说明需要核对时再提供。涉及公证、鉴定或平台披露等第三方程序的材料,是否需要进行、费用如何,属于需要另行核实的事项,可以在咨询时单独询问,不宜在准备阶段自行推定。

如果目前只掌握截图、没有授权书原件,或者授权书内容不完整,也可以先就现有材料咨询,说明缺失项和取得线索即可。材料是否充分、使用行为是否落入授权范围、责任主体如何确定,都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适用规则判断。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用于在咨询前核对本文所列材料目录与待补充项;律师服务范围、计费方式及承办安排,以双方书面约定和受理确认信息为准。

本次引用的主要规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施行)。具体条文原文可在中国政府网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文本中核对。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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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肖像权侵权维权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