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鸡西工伤行政诉讼律师费用咨询:停工留薪期考勤表与工资表工作天数不一致时费用核对先问哪项?

在鸡西办理工伤行政诉讼并核对律师费用时,建议先问书面委托合同里的收费约定——这笔费用对应哪项服务、按什么口径计算、费用边界在哪里;然后再比对考勤表与工资表本身,其中建议先看考勤表的原始出勤记录,再看工资表的天数计算过程。

在鸡西办理工伤行政诉讼并核对律师费用时,建议先问书面委托合同里的收费约定——这笔费用对应哪项服务、按什么口径计算、费用边界在哪里;然后再比对考勤表与工资表本身,其中建议先看考勤表的原始出勤记录,再看工资表的天数计算过程。两张表的工作天数不一致,首先影响的是计费基础事实的确认,而不是直接决定收费高低;把合同约定与材料事实分开核对,才能判断争议究竟出在服务范围、计费方式,还是出在天数认定上。

一、先问合同:这笔费用属于哪一类

费用核对的第一步,是把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分开。

诉讼费方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同办法第三条同时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这意味着,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费应按该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交纳与收取。

如果案件涉及行政赔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列举了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是否符合其中某一项,需结合案件的实际请求与受理情况核对,不宜仅凭案由自行判断。

律师服务费则属于委托合同约定的事项。本次资料没有提供鸡西当地统一的律师收费标准或具体报价,因此不宜给出金额区间;可以与律所协商服务范围如何界定、材料核对与天数核算是否纳入委托事项、如何计费,并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再问材料:两张表按什么顺序看

在同一名职工、同一段停工留薪期、同一事项的前提下,建议按以下顺序整理:

  1. 先看考勤表:核对制表主体、形成时间、原件或复印件来源、有无签字确认、期间起止是否与停工留薪期确认材料对应。考勤表反映的是出勤事实,通常可作为比对工资表天数的基础。
  2. 再看工资表:核对计发口径、天数如何得出、是否按考勤结果扣减、工资项目构成,以及工资发放记录能否与工资表相互印证。
  3. 登记差异:把两张表的天数分别记下来,注明各自来源和计算方式,不预设哪一张表有误。天数差异可能来自统计口径、期间起止或制表环节,需结合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确认等材料进一步核实。

这一顺序是整理建议,并非法定先后顺序,也不构成委托或裁判的前提条件。

三、咨询前可以准备的材料

  • 委托合同及收费条款、付款凭证与发票;
  • 考勤表原件或复印件及其来源说明;
  • 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
  • 工伤认定决定、停工留薪期确认材料、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 行政诉讼的起诉材料与送达记录。

这些材料分别用于核对收费依据与天数事实,便于在咨询时把“费用怎么算”和“天数差在哪”两个问题分开说明。

出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国务院令第481号,2007年4月1日施行,原文见 https://www.hengqin.gov.cn/lab/flfg/xzfg/content/post_3516588.html 。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鸡西工伤行政诉讼律师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