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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被迫离职赔偿证据清单:被迫离职通知已发但工资停发月份与考勤截止日不同,清单先列哪组?

建议把清单的第一组留给“被迫离职通知及送达凭据”,第二组放“工资支付记录与考勤记录的口径对照”,第三组放劳动关系与工资标准的底档材料。理由是:解除通知的发出与到达时间决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时点,而这个时点又决定了工资应结算到哪一天、考勤记录需要覆盖到哪一天、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取哪十二个月。

建议把清单的第一组留给“被迫离职通知及送达凭据”,第二组放“工资支付记录与考勤记录的口径对照”,第三组放劳动关系与工资标准的底档材料。理由是:解除通知的发出与到达时间决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时点,而这个时点又决定了工资应结算到哪一天、考勤记录需要覆盖到哪一天、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取哪十二个月。工资停发月份与考勤截止日之所以看起来不一致,往往只是因为两者按不同周期计算;先把解除时点固定下来,后面的月份差异才好解释。

一、第一组:解除通知与送达,先固定解除时点

这一组材料要能回答三个问题:谁提出解除、依据什么理由、哪天到达单位。

  • 被迫离职通知原件,写明日期的同时写明解除事由,例如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2012年12月28日修正,2013年7月1日施行,https://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4545)
  • 送达凭据:快递单号与签收记录、电子邮件、微信或短信发送记录等。建议选取能同时显示发送时间与收件主体的记录,便于核对通知到达日。
  • 单位收到通知后的回应材料,如回复、解除证明、社保减员记录。

解除时点确定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才有可对应的计算口径:该条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第五十条则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两条可以用来核对单位在解除后的行为,是否与本方主张的解除时间相吻合。

二、第二组:工资停发月份与考勤截止日的对照表

这一组的用途,是说明两个日期不同并不等于事实矛盾。建议做成一张按月排列的对照表,每行一个月,并列填写:

工资所属月份 约定发放日 实际到账情况 考勤记录覆盖区间 该月出勤情况

配套材料包括银行流水(显示实际到账日与金额)、工资条、考勤系统导出记录。工资记录按“工资所属期与发放日”标记,考勤记录按“出勤发生日”标记;两列并排放置,差异即成为可以解释的周期区别,而不是需要回避的疑点。对照表下方可以附一句说明:停发月份指向的是工资所属期,考勤截止日指向的是出勤记录覆盖期。

三、第三组:底档材料与主张口径的核对

底档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牌或工作沟通记录,用来固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工资标准,与第一组的解除时点、第二组的月份数据相互对应。

主张口径上需要区分两类条文,不宜混在同一张清单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针对的是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者依第三十八条解除的情形,主张项目与计算方式需按解除主体另行核对。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则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为条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属于行政处理环节的后果,与仲裁请求中的项目分开列明更清楚。

以上排序属于材料整理建议,不构成法定举证顺序。天津地区的具体仲裁材料要求、受理口径,以及是否就本案材料核对与清单编排进行委托、如何计费,可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沟通确认是否纳入服务范围。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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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被迫离职赔偿证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