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商铺拆迁律师费用咨询中,营业执照地址与产权证门牌不一致时,费用核对建议围绕“同一商铺、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期间”的地址对应关系整理材料:以产权证记载的坐落、门牌和附图为权属地址主线,以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缴费凭证、门牌变更或地名证明等说明实际经营地址及差异原因,再将这些材料用于与律所确认委托工作范围、计费方式和费用清单。律师服务费的具体标准由律所制定并备案公示,个案报价需结合工作范围确认。
一、费用先区分性质,地址件用于说明工作范围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属于不同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条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诉讼费用则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执行:“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地址材料的作用,是帮助律所判断权属主体、经营事实和门牌差异需要投入多少核查工作。根据同一意见第一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地址不一致本身不当然产生某项固定收费,但可能影响工作量的评估,建议在委托前把差异说明清楚。
二、建议分组的地址核对材料
| 材料组 | 建议核对的内容 | 对费用沟通的用途 |
|---|---|---|
| 产权证及登记附图 | 产权证记载的坐落、门牌号、附图编号与商铺实际位置是否对应 | 说明拆迁补偿权利基础,便于界定权属核查范围 |
| 营业执照及登记信息 | 执照记载的地址、经营者、经营场所与产权证门牌的差异 | 说明经营事实和实际使用情况,便于评估经营损失相关材料整理量 |
| 租赁合同、租金票据、物业或水电缴费凭证 | 合同地址、租期、缴费主体与实际经营地址能否串联 | 补充实际经营地址的证据链,便于确定事实核查工作范围 |
| 门牌变更、地名证明或街道、公安等出具的地址说明 | 新旧门牌、地名沿革与现门牌的对应关系 | 解释地址差异原因,减少因地址不一致产生的重复核查 |
| 拆迁公告、征收范围图、评估报告等程序材料 | 其中对商铺地址、门牌的表述是否一致 | 确认争议对象和程序阶段,便于与律所沟通服务阶段与计费基础 |
上述分组属于材料整理建议,具体提交范围可与律所协商确定。
三、咨询时建议核对的收费事项
到律所咨询时,建议先查看其备案并公示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该条还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在了解收费标准后,再结合地址材料的核查工作量,与律所书面确认服务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是否包含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付费用如何凭证结算。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资料列有征地拆迁业务方向,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依据出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2007-04-01施行),原文:https://www.hengqin.gov.cn/lab/flfg/xzfg/content/post_3516588.html。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