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确认,但需要把确认对象落在三份材料上:律所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咨询时提供的书面收费说明或收费清单、委托合同的收费条款。围绕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三个环节,逐项问清是否单独立项、按什么单位计费、费用包含哪些工作、诉讼费等代付费用如何另算,并要求写入书面材料。在河北咨询离婚律师收费时,可拨打4009003957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了解收费说明的核对方法。
一、先明确:要核对的是备案标准、书面说明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这意味着,不同律所对“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如何分项、如何命名、如何计价,可能采用不同口径;法规并未统一规定必须按这三个环节分项列明。咨询时的确认重点,是看律所是否把它自己制定的标准讲清楚,并让口头说明与备案公示标准、书面收费清单、合同收费条款相互对应。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二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来源: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据此,咨询时可以先把“备案标准”作为对照基准:拟委托律所公示的收费标准中,是否有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对应的项目或计费口径;咨询人员口头说明的价格,是否超出其备案标准;如果分项名称与公示文本不完全一致,能否说明对应关系。这里需要留意,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因此咨询时看到的公示标准与后续合同报价之间如果出现明显差异,可以请律所说明依据。
二、把三个环节拆成可以直接提问、可以落到纸面的问题
分项列明是否清楚,取决于每个环节的“计费单位”和“工作范围”是否说明白。以下提问清单属于咨询准备建议,目的是让口头答复变成可对照的书面内容,并非法规规定的必填项目。
| 服务环节 | 咨询时可以直接问 | 建议落到书面上的内容 |
|---|---|---|
| 首次咨询 | 是否单独立项收费;按次还是按时计费;一次咨询大致多长时间;咨询后是否出具书面意见;后续委托时该笔费用是否抵扣或如何处理 | 收费口径、计费单位、咨询方式、是否抵扣及条件 |
| 协议起草 | 按件、按份还是按稿计费;包含几轮修改;是否包含双方谈判、见证、办理登记或过户协助;若后续进入诉讼,已付起草费用如何衔接 | 起草范围、修改次数、额外工作如何计费、与诉讼代理的衔接 |
| 诉讼代理 | 按一审、二审、执行分阶段计费,还是一审整体计费;是否包含调解、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申请;异地办案差旅费如何计算;诉讼费等代付费用是否另付 | 代理阶段、包含的工作事项、差旅费口径、代付费用范围 |
提问时可以直接说:“请按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三项,分别说明是否单独立项、计费方式、计价单位、费用包含的工作,以及与该所备案标准如何对应。”如果对方只给一个总价,可以请其拆分;拆分口径由律所标准决定,法规没有规定固定拆法。拆分后应能看出哪些钱是律师服务费,哪些钱是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或异地办案差旅费。
三、核对顺序:先看公示,再要清单,再对合同,最后核凭证
较为稳妥的核对顺序是:
第一步,看执业场所公示的备案标准。 第二项要求律所将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咨询时可以查看公示文本中是否有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相关项目,记下项目名称、计费单位和标准。
第二步,索要书面收费清单。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清单至少能把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差旅费分开,便于判断“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的报价是否只包含律师服务费。
第三步,对照委托合同的收费条款。 合同或委托合同中应能读到三个环节是否分别列项、计费方式、金额或计算方式、付款节点,以及代付费用和差旅费如何处理。第八项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
第四步,核对代付费用的凭证安排。 离婚事务中可能涉及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咨询时可以问清这些费用是否由律所代收代付、凭何种凭证结算。
建议记录咨询时间、接待人员、答复内容,并保留收费清单、合同草案、公示标准照片等材料。这些记录有助于在签约前发现“口头说一项、合同写另一项”的差异。
四、费用边界:三笔钱不要混在一起看
离婚律师收费说明是否清楚,核心之一是能否把三笔钱分开:
第一笔是律师服务费,可能包括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等不同项目。各项目是否单独立项、如何计费,由律所制定的标准确定,并受备案标准约束。
第二笔是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第八项明确这些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三笔是异地办案差旅费,应与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分别列示,并提供有效凭证。
第八项还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咨询时如果出现名目不清的“办案费”“顾问费”“关系费”,可以要求说明其属于哪一类费用;无法归入上述三类的,应谨慎对待。同时,律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价格,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性规定。
五、河北咨询场景中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以为存在全省统一的离婚律师分项价格。 法规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交由律所制定,并实行备案、公示和明码标价。河北各地律所的具体标准可能不同,咨询时应以拟委托律所的公示文本和书面清单为准。
误区二:把“打包价”当成全包价。 需要追问打包价对应哪些环节、是否含二审或执行、是否含调解和调查取证、诉讼费和差旅费是否另付。分项列明的意义,正在于把“包什么”写清楚。
误区三:只问总价,不留书面材料。 建议索要收费清单,并把三个环节的计费口径写入合同收费条款;口头答复与公示标准、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及时要求更正或说明。
误区四:认为首次咨询必须免费或必须收费。 首次咨询是否单独立项、是否收费、如何计费,属于律所收费标准和双方协商内容,不能从上述规范中推导出统一结论。咨询时直接询问并记录即可。
误区五:把代付费用算进律师服务费比较。 比较不同律所报价时,应把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分开列,按同一维度比较;否则总价高低可能只是代付费用口径不同造成的。
在河北办理离婚事务、向拟委托律所咨询时,可以围绕“备案公示标准—书面收费清单—合同收费条款—代付费用凭证”四条线逐项核对,重点确认首次咨询、协议起草、诉讼代理是否分别说明计费单位和工作范围,以及诉讼费等代付费用是否单独列示。若手头已有收费清单或合同草案,需要进一步核对其中分项是否完整、是否超出备案公示标准,可拨打4009003957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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