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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邢台离婚律师咨询中如何核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

在邢台进行离婚律师咨询时,核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核心不是先列一张“家里有什么”的清单,而是按“取得时间—财产来源—权属证据—书面约定”四条线索逐项比对:先区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再把债务和可能被隐藏、转移的财产放入同一张核对表。

在邢台进行离婚律师咨询时,核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核心不是先列一张“家里有什么”的清单,而是按“取得时间—财产来源—权属证据—书面约定”四条线索逐项比对:先区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再把债务和可能被隐藏、转移的财产放入同一张核对表。婚姻家事规则在全国层面统一适用,邢台本地咨询同样可以先按这一框架整理材料;具体申报表格、提交节点和法院要求,则以受理法院的通知为准。准备咨询前,可以先按时间轴归集不动产、账户流水、出资凭证和财产协议,再拨打4009003957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沟通核对思路,便于把“哪些该列、为什么列、用什么证明”说清楚。

一、先划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共同财产的基本界限

核对申报范围的第一步,是确定每一项财产的取得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这条规定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作为共同财产的基本前提,同时列出五类具体对象。落到材料核对上,可以建议按以下方式拆分: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核对工资发放记录、个税记录、劳务合同和收款账户,重点看发放期间是否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核对公司股权、合伙份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流水、证券基金账户对账单,区分“投入本金”与“收益”的形成时间。
  • 知识产权的收益:核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登记及许可合同、稿酬或转让款到账记录,看收益实际取得的时间。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核对继承开始时间、遗嘱或赠与合同内容、过户登记和付款凭证,并注意下文所说的例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一项需要结合具体财产形态进一步核实,不宜仅凭名称直接归类。

时间轴建议至少标注四个节点:结婚登记日、分居或共同生活终止的时间点、离婚登记或离婚诉讼受理的时间点、每项财产取得或收益到账的时间点。同一笔钱从一方账户转到另一方账户,或者从工资账户转入理财账户,转账时间本身不改变其取得时间的判断,但可以帮助说明资金来源和流向。

二、再核来源与例外:个人财产不进入共同财产申报

与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并列核对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这条规定提示几个容易混淆的核对点:

第一,婚前财产看取得时间,也看权属证据。婚前购买、婚前登记、婚前付款的财产,需要把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时间、登记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对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态变化,例如出售后另行购房、存款转存,是否仍保持个人财产属性,需要结合资金来源、登记名义和书面约定进一步核实,不能仅凭“婚前”二字一概而论。

第二,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补偿需要核对赔偿项目、支付主体和支付时间。医疗费、伤残赔偿等款项的取得依据是人身损害,与工资、经营收益不同,材料上可以重点保留事故认定、调解协议、判决文书和赔付流水。

第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关键在“确定只归一方”的书面表述。核对遗嘱、赠与合同、公证文书或协议原文,看权利人、财产范围和归属表述是否明确;如果文书中没有确定只归一方,则不能仅凭受赠对象是夫妻一方就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可以结合购买凭证、使用情况和物品性质核对。此类物品范围需要按实际情形判断,不宜把所有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物品都归入其中。

三、核对书面约定:约定优先于法定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核对申报范围时,如果存在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约定、分居协议中的财产条款,建议把协议原件、签署时间、签署主体、财产清单和归属表述单独分组。重点看三点:约定是否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覆盖哪些财产,是全部财产还是特定房产、账户、股权;约定是否明确,还是仅有原则性表述。约定不明确的部分,仍要回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判断。协议是否公证、是否办理登记,不是本条设定的生效前提,但可以作为核实签署真实性和形成时间的材料。

四、把债务和“负向财产”纳入同一张表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不只涉及“正资产”。离婚时还要核对债务性质,因为共同债务会影响可供分割的财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核对债务时,可以按“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用途材料—另一方是否共同签名或追认”分组。共同签名、事后追认、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证明对象不同,建议分别列明,避免把一方个人名义的大额借款直接写成共同债务,也避免把有共同用途证据的债务简单排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核对银行流水、大额转账、股权变更和关联交易,可以帮助发现是否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形;该条适用以条文所列行为为前提,具体后果由法院结合事实判断。

五、建议的核对顺序与材料分组

可以把材料按以下维度整理成一张表,同一事项尽量用同一期间、同一主体、同一金额口径比对:

核对维度 核对对象 可准备的材料 材料能说明什么
时间 结婚登记、财产取得、收益到账 结婚证、合同、付款凭证、账户流水 财产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来源 工资、经营、投资、知识产权、继承受赠 劳动合同、工资单、股权文件、许可合同、遗嘱或赠与合同 财产属于哪一类法定对象
权属 不动产、车辆、账户、股权 登记簿、行驶证、开户资料、工商档案 登记名义与实际出资是否一致
约定 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 协议原件、签署页、附件清单 是否以书面形式改变法定归属
债务 借款、担保、经营负债 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用途凭证、追认记录 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及证明程度
变动 大额转账、出售、股权变更 流水、交易合同、过户记录 是否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财产变动

整理时建议先原件后复印件、先权属后流水、先时间轴后分类表。对同一笔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双方出资,或者由一方婚前账户支付但婚后共同还贷,可以把“登记主体”“出资主体”“还款期间”并列写明,再说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部分。这样的整理不产生法定申报义务,也不替代法院对财产性质的判断,但能帮助咨询时快速定位争议点。

六、咨询时把工作范围和费用边界问清楚

涉及律师服务时,建议区分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律师服务范围可以围绕材料梳理、财产范围初步核对、协议或诉讼文书准备等事项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如何计费;具体收费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应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准。本次资料未提供邢台当地统一收费标准或某一律所报价,不宜按“当地行情”直接推算。咨询时可以携带上述分组材料,说明哪些财产有登记、哪些只有转账记录、哪些存在书面约定,再请律师就核对顺序和证明缺口给出意见。

需要进一步核对财产取得时间、权属登记、书面约定和债务用途的,可拨打4009003957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具体申报表格、提交要求和程序节点,仍以受理法院的通知及双方书面委托约定为准。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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