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咨询社保纠纷或讨薪问题时,服务范围的区分可以先看三个坐标:事项由谁受理、目前处于哪个程序阶段、律师在该阶段具体做什么。投诉举报、仲裁、诉讼对应不同的受理主体和程序节点,律师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计费基础随之不同;咨询时把这三层说清,再问费用,报价才有比较意义。尤其要提前核对:讨薪属于劳动报酬请求,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也属于法定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律师不得对这类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是4009003957,可先用于咨询准备;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
一、先按受理主体和程序阶段定位渠道
从咨询准备角度,建议先把手里的事项归入一个渠道,避免把投诉举报、仲裁、诉讼混在一起描述。可以按三类信息定位:第一,事项现在由谁受理,是有关行政机关或监督渠道,还是仲裁机构,还是人民法院;第二,已经收到什么文书,例如投诉举报回执、仲裁受理通知、法院传票或送达回证;第三,希望律师做哪一段工作,是材料梳理、文书准备,还是开庭代理。
三者的服务范围不同,费用边界也不同。投诉举报阶段通常围绕向受理机关说明事实、整理证据、准备书面材料展开;仲裁阶段围绕仲裁请求、证据目录、开庭陈述展开;诉讼阶段围绕起诉状、举证、开庭展开。这些工作是否可以纳入委托、如何计费,需要与律所逐项协商,不能仅凭“社保纠纷”四个字概括报价。不同程序有各自的受理条件和期限,本次资料未展开,咨询时以受理机关或办案人员告知为准。
对北京地区的咨询者来说,可以先向律所说明“目前是在投诉举报、仲裁还是诉讼阶段”,再问“这个阶段你们能做哪些工作、怎么收费”。这样问,比直接问“北京讨薪律师咨询费多少钱”更容易得到有范围的回答。
二、讨薪和社保待遇请求的收费红线
北京讨薪律师咨询费怎么问,先要确认诉求是否落在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讨薪对应劳动报酬请求,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也在列。咨询时可以主动说明请求性质,请律所确认是否属于该条范围。属于该范围的,不能约定按回款比例收费,也不能以“拿到钱再付”等名义变相实行风险代理。需要说明的是,该条禁止的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社保纠纷的具体诉求是否落入这一范围,要结合请求事项核对,不能把所有社保争议一概套用。其他案件是否采用风险代理,仍要按收费规范核对,不能由咨询者自行推断。
三、把报价拆成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该条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咨询时可以把报价拆开问:这个金额对应哪个程序阶段、包含哪些工作、是否包含仲裁费或诉讼费、鉴定费如何支付、异地办案差旅费如何计算、能否提供收费清单和有效凭证。投诉举报阶段可能涉及查档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代付费用;仲裁阶段可能涉及仲裁费;诉讼阶段可能涉及诉讼费、保全费等。具体项目以实际发生和委托约定为准。把律师服务费和代付费用分开,才能判断不同报价是否在同一比较维度上。
四、先核对法律援助与减免条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三项提出:“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讨薪、社保待遇咨询中,如果属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可以主动说明情况,询问是否属于酌情减免的情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所应当告知申请渠道。需要注意,“可以酌情减免”不是必须减免,也不是免费承诺;法律援助由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查。咨询前可以准备身份材料、经济状况说明、欠薪或社保争议材料,便于律所判断是否可以提示法律援助,也便于说明拟委托事项的范围。
五、服务范围写进委托约定,收费争议有解决渠道
恒略律所的资料显示,其既有业务资料涉及劳动争议、工伤等主题;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咨询时可以把“投诉举报材料准备”“仲裁代理”“诉讼代理”分项列出,逐项问清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对应哪个阶段、费用如何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所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在协商收费时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也不得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其他费用。
如果后续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该意见第十三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咨询阶段把服务阶段、工作内容、费用构成、代付费用凭证写清楚,有助于减少后续核对困难。
六、咨询前建议整理的材料
以下清单是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必交材料,目的是帮助把同一事项的主体、期间和程序阶段说清楚:
| 材料类别 | 可以核对什么 | 整理建议 |
|---|---|---|
| 主体关系材料 | 与谁建立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或欠薪关系 | 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欠条等按时间顺序排列 |
| 程序材料 | 目前走的是投诉举报、仲裁还是诉讼 | 投诉举报回执、仲裁受理通知、法院传票、送达回证、裁判文书分别标注受理主体和日期 |
| 请求金额材料 | 欠薪数额、社保待遇请求所涉期间和项目 | 工资明细、欠薪计算表、社保缴费或待遇记录,注明计算方式和期间 |
| 费用材料 | 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如何区分 | 已支付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等票据,以及律所拟提供的收费清单 |
建议按同一事项、同一期间、原件来源分组;复印件与原件对应。这样整理后,律师更容易判断当前程序阶段和拟议工作范围,咨询者也能更有针对性地核对报价。
回到最初的问题:北京社保纠纷或讨薪咨询,先区分投诉举报、仲裁、诉讼的受理主体和程序阶段,再确认律师在该阶段的服务范围,最后把律师服务费与仲裁费、诉讼费等代付费用分开核对;讨薪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还要先排除风险代理。需要进一步核对的是:诉求是否属于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待遇、目前由哪个机构受理、拟委托哪个阶段、报价包含哪些项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围绕上述材料与委托条件进行咨询;具体承办与收费以委托约定为准。
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十三项,原文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既有业务资料中关于业务方向及收费沟通的说明。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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