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建议河北地区的当事人在整理现场记录、检测材料、沟通资料时,按类别分别标注形成时间、地点、来源和所指向的事实,并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提交,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和质证。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三十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资料转载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天津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料转载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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