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先核对租赁合同,以及能指向同一处房屋的权属、位置材料,把门牌号差异的性质定下来,再对照营业执照地址判断这一差异是否影响经营事实的认定。营业执照地址是登记信息,租赁合同指向的是被征收房屋本身;征收调查登记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都以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先确定“房”再确定“经营”,后续核对会更顺。
一、先核对租赁合同:锁定房屋的同一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农业农村部网站转载: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
调查登记指向的是房屋的区位与用途,租赁合同恰好能提供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坐落(门牌)、面积、约定用途、租期与租金这些要素。先看合同,可以确认三件事:合同上的门牌指向哪一处具体房屋;该房屋的用途约定是否为经营;租赁期间是否覆盖征收决定公告前后的经营时段。这三项确定之后,营业执照地址与合同门牌的差异属于表述差异还是场所差异,就有了判断基础。
二、再看营业执照:核对经营主体与经营时段
营业执照能核对的是经营者名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成立日期与经营范围,说明的是“谁在经营、经营什么、从何时开始”。它与租赁合同的差异常见于门牌简写、楼栋或楼层标注不同、门牌重新编排、登记时按通讯地址填写等情形;也存在实际经营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能。这些情形需要进一步核实,不宜直接推定为某一方错误。
若差异只是表述层面,可用同一房屋的权属材料、房屋照片、水电与物业缴费记录、纳税或开票资料、员工社保记录等,把合同门牌、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对应起来。若差异指向两处不同房屋,则经营场所与被征收房屋的对应关系本身需要单独说明,这直接影响停产停业损失能否计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该条把损失与“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绑定,经营场所落在被征收房屋内是讨论这项补偿的事实前提;具体计算口径由省级规定,需另行核对当地现行文本。
三、选律师时这两份材料怎么用
商议委托时,可以按“房屋—经营—损失”的顺序整理:房屋一侧放租赁合同、权属或出租人证明、位置照片;经营一侧放营业执照、纳税与流水、员工与社保记录;损失一侧放停业起止时间与效益材料。这套分组能帮助承办人员判断门牌差异是否需要补充说明、调查登记结果公布后是否有需要提出的异议。
拟议工作范围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例如材料梳理与差异说明、调查登记与评估环节的意见提交、补偿协议谈判、评估复核申请等,均以委托约定为准。费用上需区分律师服务费与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第三方费用,后者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并应提供有效凭证;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收费清单。这些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的要求,具体金额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与工作范围确认,其他案件的收费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设有征地拆迁业务方向,咨询电话4009003957。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与专业方向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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