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把聘请律师设为发出侵权通知或主张网络侵权责任的前置条件。平台已删除原内容、但转载仍在时,是否需要请律师,主要取决于转载链接是否分散、发布主体是否可识别、通知对象和通知内容能否自行梳理,以及损害后果材料是否便于固定。2026年北京地区的咨询场景中,可以自行向仍在转载的平台逐条发出通知,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整理通知对象、通知文本和证据材料;是否委托属于服务选择,不是维权启动条件。
平台删除后,转载仍在时看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官方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原平台删除,说明的是原平台对原链接采取了措施;转载内容位于其他账号、其他平台或其他链接时,需要按转载链接分别核对通知对象。针对仍在转载的链接,可以向相应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通知中需要包含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转载平台接到合格通知后是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会影响其对损害扩大部分的责任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同上,2021年1月1日施行)这条针对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转载平台是否属于这种情形,要结合通知内容、平台处理情况和具体链接判断,不能仅凭“原平台已删除”直接推定转载平台承担责任。
可以先整理哪些材料
| 核对项 | 能说明什么 | 整理时注意 |
|---|---|---|
| 原平台删除记录、通知回执 | 原平台采取措施的时间、范围和原链接 | 与转载平台、转载链接区分记录 |
| 转载链接、发布账号、平台名称、发布时间 | 转载仍在的具体范围和对象 | 逐条列明,便于分别通知 |
| 权利人真实身份材料 | 通知中需载明的身份信息 | 按各平台通知渠道要求提交 |
|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 转载内容与特定主体、特定事实的对应关系 | 与每一条转载链接对应整理 |
| 损害后果材料 | 转载持续对权利人产生的影响范围 | 与具体转载内容、时间对应 |
这些整理建议的用途,是帮助判断通知应发给谁、通知内容是否完整、哪些转载链接需要优先处理。材料是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如何固定,需结合后续程序另行核对。
请律师的工作范围与费用边界
转载链接较多、发布主体分散、通知后平台处理情况不一致时,委托律师的实际作用通常体现在:梳理转载链接和通知对象,起草通知文本,核对初步证据与身份信息是否对应,跟进平台反馈,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主张责任。这些工作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会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诉讼费、鉴定评估等第三方费用,需按相应程序另行核对,本次资料未提供具体标准。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
如需要就转载链接梳理、通知文本准备、平台沟通和材料整理进行咨询,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该所业务资料涉及网络及人格权益争议等一般业务方向,未列出某一专项的独立资质、确定接案安排、胜诉率或价目表;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