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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再审申诉律师咨询前,送达回证签收人与当事人授权关系不清时先准备哪份材料?

咨询前,建议优先准备能够证明送达回证签收人与当事人之间授权关系的材料:覆盖该次送达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当事人和签收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签收人是近亲属或单位人员,再附上亲属关系证明或职务说明。先把签收人是谁、是否有权代收固定下来,再归集再审申请书等主体材料,顺序会更清楚。

咨询前,建议优先准备能够证明送达回证签收人与当事人之间授权关系的材料:覆盖该次送达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当事人和签收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签收人是近亲属或单位人员,再附上亲属关系证明或职务说明。先把签收人是谁、是否有权代收固定下来,再归集再审申请书等主体材料,顺序会更清楚。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而根据第二百一十六条,申请再审有六个月期限,送达时间往往关系到裁判文书生效时间和当事人知道裁判时间的确定,签收人的授权关系因此可能影响时间节点的梳理。

一、先核授权:把签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固定下来

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与当事人授权关系不清时,建议先把以下几类材料并排列出并标注用途:

  • 授权委托书:核对委托人签名、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以及是否包含“代收法律文书”事项;
  • 当事人身份证明与签收人身份证明: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确认是否同一人;
  • 亲属关系或职务关系材料:签收人如为近亲属或单位工作人员,可准备户口簿、结婚证或单位说明;
  • 送达回证原件或复印件:核对送达文书名称、签收日期、签收人签名及关系栏填写情况。

查找方法是把送达日期与授权书的有效期间、授权事项逐项对照,判断该次签收是否落在授权范围内。如果签收发生在先前诉讼程序中,可同时核对该阶段授权委托书是否续用。这些属于整理与核对层面的建议,不构成法定提交义务,也不预设签收行为的效力结论;具体效力需结合完整送达记录另行判断。

二、再归集再审咨询的主体材料

授权关系理清后,可以按再审咨询的适用范围准备:

  • 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以及送达回证,用于核对生效时间与送达时间;
  • 再审申请书草稿或事实经过说明,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要求;
  • 拟主张的再审事由及对应证据,按第二百一十一条所列情形分组。该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十三项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期限梳理表。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材料按“主体—文书—送达—事由—证据”分组,咨询时能更快说明案件处于哪个程序阶段。

三、咨询时与律所核对的事项

咨询中可以说明已掌握的材料和待核实事项,例如签收人身份是否查清、送达日期与授权期间是否吻合。律师服务是否纳入某一项工作、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并在书面委托中约定;诉讼费等第三方费用按法院实际收取情况另行核对,本次资料未涉及具体金额标准。

天津属于本问题的咨询情境,管辖与申请方式仍按上述全国性规定核对:依据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依据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官方公开文本: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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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再审申诉律师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