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版合同内容不一致、履行记录又与其中一版对不上时,咨询前先分清四类争点:合同版本本身的成立与变更、履行记录对应的事项与主体、损害与过错的事实、请求权落在合同还是侵权。把这几类分开,有助于律师判断哪一版文本、哪些履行记录与争议焦点相关;混在一起只问“哪版有效”,通常难以得到有范围的回答。
一、先分清四类争点
版本争点。 两版合同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有无变更或补充约定、是否一方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需要分别列明。资料显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施行)。该条适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格式条款场景,普通商事合同之间的文本差异不直接套用。
履行争点。 履行记录对应的是哪一版约定的哪一条,发生在什么时间、由谁履行、金额与方式如何。两版文本可能在不同期间分别履行,不同程序的日期也可以不同,宜按同一事项、同一主体关系对齐后再看差异。
损害与过错争点。 侵权请求需要落到“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同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请求权基础。 同一事实可能同时涉及合同履行与侵权赔偿,咨询时需要说明拟主张的是哪一项,以及对应的事实和数额。
二、建议的材料分组
建议按“主体—期间—原件来源—数额”四栏列表:两版合同的签署页与差异条款各列一行;转账、送货、验收、考勤等履行记录标明对应条款与日期;票据、评估材料标明出具方与金额。这样整理可以让差异点与履行事实一一对应,便于咨询时说明。该清单属于整理建议,不构成必须提交的材料,也不代表程序上的先后顺序。
三、咨询与费用边界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资料涉及合同、一般侵权、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方向,咨询电话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版本比对、材料梳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并在委托约定中写明;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需另行核对,本次资料未给出具体标准,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主要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施行,https://www.samr.gov.cn/zfjcj/tzgg/art/2023/art_615af9ed6bcd4974bf853dd2e02bc663.html);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