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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肖像权侵权咨询律师前:商业海报与摄影师授权链不一致核对什么

咨询律师前,围绕“商业海报与摄影师授权链不一致”要核对的核心,是把同一张海报上肖像的使用主体、授权来源、授权范围、期限和转授权环节,按时间顺序对齐到同一组事实上:谁许可了谁、许可了什么用途和媒介、许可到什么时候、海报实际发布的时间和范围是否落在许可之内。核对的目的,是让律师能够判断海报使用是否取得有效许可、是否超出许可…

咨询律师前,围绕“商业海报与摄影师授权链不一致”要核对的核心,是把同一张海报上肖像的使用主体、授权来源、授权范围、期限和转授权环节,按时间顺序对齐到同一组事实上:谁许可了谁、许可了什么用途和媒介、许可到什么时候、海报实际发布的时间和范围是否落在许可之内。核对的目的,是让律师能够判断海报使用是否取得有效许可、是否超出许可范围,以及是否落入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以下整理方法属于咨询前的准备建议,便于把分散在不同主体手里的材料还原成一条可核对的授权链。

一、先锁定授权链上的主体与文件

商业海报的肖像使用通常涉及三方:肖像权人(模特、演员或被拍摄者)、摄影师或摄影机构、海报的使用方(广告主、品牌方或其代理)。核对时建议按主体分组归集材料:

  • 肖像权人一侧: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书、聊天记录、邮件确认、报酬支付凭证;
  • 摄影师或摄影机构一侧:拍摄合同、委托创作约定、其对外转授权的书面文件;
  • 使用方一侧:海报设计稿、投放合同、上线时间记录、投放平台与地域范围。

同一份材料要确认签署主体、签署时间、是否加盖印章或经实名账号确认,避免把摄影师对拍摄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直接当作肖像权人本人对肖像使用的许可。这两类授权的权利主体和授权内容不同,需要分别核对。

二、按同一维度比对授权范围

授权链不一致,常见于用途、媒介、期限、地域、转授权五个维度。建议就每一维度并列写明“授权文件怎么写”和“海报实际怎么用”,再判断差异:

  • 用途:授权是否限于特定品牌、特定产品、特定活动;海报实际宣传的对象是否一致;
  • 媒介:授权是否限于平面、门店、官网或特定社交平台;海报是否扩展到其他渠道;
  • 期限:授权的起止日期与海报上线、下线时间是否吻合;
  • 地域:授权的地域范围与海报实际投放区域是否对应;
  • 转授权:摄影师或代理机构是否被明确允许再许可他人使用肖像。

期限和条款含义是核对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据此,许可期限是否约定、约定是否明确,会直接影响合同能否解除以及解除后的损失承担,属于咨询前需要如实呈现的事实。

条款理解存在争议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因此,授权书用词含糊、范围表述宽泛或存在多种理解时,应把原文完整保留,包括上下文和附件,便于律师判断争议条款的实际含义。

另外,海报使用是否属于不经同意的法定情形,需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逐项核查,该条列举的例外包括: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商业海报是否落入其中任何一项,应结合具体用途判断,不宜预先下结论。

三、海报在网络传播时的额外准备

海报若通过网站、社交平台或电商页面传播,还可一并整理链接、截图时间、发布账号和传播范围。权利人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咨询前把权属材料、授权文件和侵权页面截图按同一时间线整理,有助于说明通知所依据的初步证据是否齐备。

四、咨询与费用边界

向律师咨询时,可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准备一份按时间排列的授权链摘要,注明每份文件的来源和缺失环节。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既有业务资料涉及知识产权、一般侵权以及网络及人格权益争议等方向,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需与律所沟通,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公证、鉴定、诉讼等第三方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应另行向相应机构核实。是否将授权链梳理、发函或平台通知纳入服务范围及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确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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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肖像权侵权维权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