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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行政法规设定和具体规定行政处罚,应遵守哪些范围限制?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完整原文。可以结合上位法律规定与相关记录,核对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范围,以及补充设定时的听取意见、书面说明和备案说明情况。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2021年1月22日修订,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官方全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1778/content.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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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