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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公司设立分公司时,是否应另行申请登记并领取执照?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完整原文。可以核对分公司拟设立情况及登记机关公示的对应办理要求。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2023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官方全文: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2306/t20230625_3144905.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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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