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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河北工伤律师咨询费:工伤律师费咨询中如何说明是否已认定及鉴定进度

在工伤律师费咨询中说明“是否已认定”和“鉴定进度”,核心是把案件所处的程序位置讲清楚:工伤认定目前处于尚未申请、已提交但需要补正、已受理尚未作出决定,还是已拿到认定或不予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目前处于尚未启动、已申请待检查,还是已出具结论。

河北工伤律师咨询费:咨询时怎样说明“是否已认定”和“鉴定进度”

在工伤律师费咨询中说明“是否已认定”和“鉴定进度”,核心是把案件所处的程序位置讲清楚:工伤认定目前处于尚未申请、已提交但需要补正、已受理尚未作出决定,还是已拿到认定或不予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目前处于尚未启动、已申请待检查,还是已出具结论。这两项进度直接决定律师要投入多少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如何、可能承担哪些风险和责任,而这些正是律师事务所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统筹考虑的因素。因此,首次沟通时先把这两条程序线说明白,比笼统说“伤得挺重、想请律师”更能得到有范围的报价口径。如需就河北地区工伤案件的收费口径做初步沟通,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带着下文列出的几组事实去谈,效率会高很多。

一、先分清两条程序线: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不同阶段、由不同主体处理的事项,咨询时混在一起说,最容易导致报价口径偏差。

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资料显示,《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20日修订,2011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请注意,60日、15日都从“受理”之日起算,时限中止的情形也需一并说明。

劳动能力鉴定则在伤情稳定之后。同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说,鉴定启动的前提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并非提出申请即可进行。

二、说明“是否已认定”时,按四个阶段分别讲

第一阶段:尚未提出申请。 需要说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资料显示,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咨询时把这两个日期和单位是否申请讲明,律师才能判断当前是否还在申请期内、是否存在费用负担转移的问题。

第二阶段:已提交、待补正或刚受理。 资料显示,第十八条要求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类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应当受理”。这一阶段要说明是否收到补正告知、补了哪些、受理日期是哪天,因为受理日期是计算60日或15日的起点。

第三阶段:已受理、尚未作出决定。 需要说明受理通知书日期、是否经历过调查核实。资料显示,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同时明确“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出现单位否认工伤、是否需要调取考勤与监控,都会影响工作量。

第四阶段:已作出决定。 要说明拿到的是认定工伤决定还是不予认定决定、决定书载明的日期与理由。资料显示,第十六条列举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项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三项属于排除事由,逐项对照即可,不宜由其中一项反推其他结论。

三、说明“鉴定进度”时,讲清节点与待遇衔接

鉴定进度建议按以下节点陈述:是否已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否已完成鉴定检查、是否已收到鉴定结论及伤残等级、是否需要再次鉴定。同时说明当前是否仍处在停工留薪期。资料显示,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说明鉴定结论出具前后,待遇项目会发生切换,律师在不同节点投入的工作内容不同,费用口径也应随之区分。

四、材料核对清单:每份材料能证明什么

以下为建议的整理顺序,便于在同一事项、同一主体下比对,并非法定提交顺序。

材料 能核对什么 沟通时怎么用
工伤认定申请表及提交凭证 是否已提交、提交日期 确定申请节点
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 缺哪些材料、受理日期 确定60日或15日起算点
工伤认定决定书 是否认定、认定的事故时间地点 判断进入鉴定还是争议阶段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 对应第十八条第二项
病历、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伤情、治疗过程、是否相对稳定 判断鉴定启动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与结论 鉴定阶段、伤残等级 对应待遇项目切换
工资发放记录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水平 对应第三十三条

五、费用边界与委托范围怎么谈

资料显示,《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

据此,咨询时可以问清四件事:一是计费方式是按件、按阶段还是按小时;二是拟议委托事项包含哪些工作,例如代写认定申请、协助补正材料、代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续争议处理,这些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三是付款节点与书面约定形式;四是律师服务费之外,工伤认定与鉴定环节可能涉及向其他机构支付的费用,这类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具体项目和金额需向实际收费单位核对。标题中的“河北”是咨询发生地与案件管辖的情境,本次资料为全国层面规范,河北当地的具体收费口径不作推断,以律所书面报价及当地律师协会动态监测情况为准。

六、收尾:把两份文书和两个日期带齐

回到最初的问题:说明“是否已认定”,落点是认定决定书或受理、补正文书,加上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申请提交日、受理日;说明“鉴定进度”,落点是鉴定申请与结论文书,加上伤情是否相对稳定、停工留薪期是否届满。这两组事实齐备,律师才能就工作时间、难易程度和风险责任给出有依据的报价区间,而不是凭印象报价。若上述文书尚未取得或日期记忆不清,可先到经办机构核对受理与送达记录,再进入费用沟通。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就本文所列材料的核对顺序与委托范围进一步沟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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