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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2026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征收补偿律师费用咨询:补偿协议附件的评估报告编号与主合同不一致,报价前应核对哪些对应材料?

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或履行前的律师费用咨询阶段,遇到附件评估报告编号与主合同不一致,报价前应先把两个编号放回“同一评估事项”的完整材料链中比对。

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或履行前的律师费用咨询阶段,遇到附件评估报告编号与主合同不一致,报价前应先把两个编号放回“同一评估事项”的完整材料链中比对。建议核对主补偿协议及附件目录、评估报告全文、评估委托书和委托合同、实地查勘记录、评估费票据,以及律师委托合同、收费条款、发票和案件编号,重点看委托人、评估机构、注册估价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房屋地址、签章和日期是否相互对应。本次资料没有提供大理白族自治州2026年律师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不能据此给出当地统一报价,只能说明询价前应准备和核对的范围。

一、先核对编号背后的同一评估事项

对应材料 建议核对的内容 能说明的问题
主补偿协议、附件目录、签署页 合同编号、征收项目名称、被征收房屋地址、附件名称及页数、协议正文是否引用该评估报告、双方签章及日期 附件是否被主合同实际引用;差异属于附件序号、报告编号,还是版本替换或笔误
评估报告全文及评估委托材料 报告编号、评估机构、注册估价师、委托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结论、出具日期、签字盖章 报告与委托书、委托合同是否指向同一项目、同一房屋和同一评估时点
实地查勘记录、照片影像资料 查勘时间、房屋地址、查勘人、注册估价师、房屋征收部门及被征收人签章 报告描述与现场查勘情况能否相互印证
评估费票据、结算凭证 付款主体、收款评估机构、金额、项目名称、开票日期 评估费与律师服务费是否分开,票据对应哪个评估项目

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名称、评估机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及委托日期;评估委托合同应载明双方基本情况、负责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基本事项,以及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等内容。用这些内容与报告封面、正文、附件比对,可以判断编号差异是否只是文本编排问题,还是涉及不同报告版本或不同评估事项。

二、报价前把律师服务费和评估费分开

律师服务费方面,建议要求律所出具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拟委托范围,例如仅审阅编号与材料、参与沟通、准备与复核评估相关的文书等,具体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九项,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收费票据应做到一一对应。报价前核对委托合同、发票和案件编号,可以确认费用进入律所账户、对应哪个案件,避免把评估费、鉴定费混入律师服务费。

评估费方面,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因此,评估费、鉴定费、复核评估费的承担主体应按该条核对,不应直接计入律师服务费报价。编号差异本身不宜直接认定为评估报告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是否涉及报告内容问题,需要结合报告正文、委托材料和查勘记录进一步核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第六条、第三十一条,公开文本:https://www.nkjx.gov.cn/nkqrmzf/c126557/202507/2c0ddc644497495db1d645cb0ddb716f.shtml;《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九项,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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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征收补偿律师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