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报价单和委托合同中单列“承包面积与实测差异核对”事项。沧州集体土地征收中,承包合同或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会直接影响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补偿安置协议的事实基础;律师服务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报价应当把这项工作的范围、成果和费用属性写清楚,面积异议能否成立则要结合测量材料另行判断。
一、这项工作的程序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承包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通常出现在现状调查、公告听取意见、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几个环节。律师可以协助核对承包合同、权属证明、实测图纸、公告中的土地现状记载与补偿登记表是否指向同一地块、同一期间和同一权利主体,并就差异形成书面核对意见。该项工作是否纳入委托、按件计费还是并入阶段服务计费,可与律所协商确定。本次资料未提供沧州当地集体土地征收测绘异议的专门受理程序,具体向哪个部门提出、有无期限要求,需向征收部门或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对。
二、报价单可以列明的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意见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据此,报价单可以按下列维度分项写明:
| 报价项目 | 建议写明的信息 | 费用属性 |
|---|---|---|
| 面积差异核对 | 核对哪些地块、比对哪些材料、是否出具书面核对意见、按件还是按阶段计费 | 律师服务费,协商确定 |
| 测量、测绘或鉴定 | 由哪一方委托、费用由谁先行支付、凭何种票据结算 | 通常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第三方费用,另行支付 |
| 差旅及其他代付费用 | 适用范围、凭证要求 | 代付费用或异地办案差旅费,凭有效凭证 |
报价单列明“测量异议核对”,作用在于把可预见的工作内容与收费方式对应起来,便于委托方判断费用边界。列明本身不意味着律师对面积差异作出结论,也不替代测绘、评估机构的专业意见。
三、建议的核对顺序
可以按“权属来源—实测材料—征收记载—沟通记录”的顺序整理:
- 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台账或分地底册,用以确认合同面积及地块四至;
- 实测图、勘测定界图、测量报告,核对测绘单位、测量时点、测量方法及地块边界;
- 征收公告中的土地现状记载、补偿登记表、补偿安置协议文本,核对面积数字是否一致;
- 与村集体、征收部门、测绘单位的沟通记录及送达材料。
这些材料可以帮助律师判断差异发生在权属记载、测量环节还是登记录入环节,从而确定核对工作的重点。以上为材料整理建议,具体提交范围和程序要求以征收部门及受托律所确认为准。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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