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申请与医院回复的页码不一致时,咨询应先落到三个具体问题上:两份材料是否指向同一份病历、页码差异出现在哪个环节、缺页或跳号部分是否属于病历资料的组成部分。围绕这三点核对清楚后,再结合病历提供义务和病历资料缺失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判断下一步是补充调取、要求医院说明,还是就病历完整性提出书面异议。
一、页码不同,先核对同一性与差异来源
页码差异本身只是一个现象,需要先把它还原成可以比较的事实。建议按同一维度并列核对:
| 核对项 | 封存申请一侧 | 医院回复一侧 | 核对用途 |
|---|---|---|---|
| 病历对象 | 申请封存的病历类型(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患者信息、住院号或就诊号 | 回复所附病历的对应信息 | 确认两份材料是否指向同一份病历 |
| 时间区间 | 申请载明的就诊或住院期间 | 回复材料覆盖的期间 | 排除因期间不同产生的页码差异 |
| 页码体系 | 申请时提出的编号、装订要求 | 回复材料采用连续编号、分册编号还是分页编号 | 区分编号方式差异与真实缺页 |
| 材料范围 | 申请封存的具体项目 | 回复实际包含的项目及附件 | 核对检验报告、病理资料、影像资料等是否计入 |
| 形成与交接 | 申请提交日期、经办人 | 回复日期、盖章或签字、交接记录 | 固定差异出现的时间节点 |
上述核对属于材料整理建议,目的是让“页码不同”从笼统印象变成可逐项说明的差异点。核对时以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制件为准,保留申请回执、邮寄凭证和交接记录。
二、页码差异可能涉及的法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条文原文见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
同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页码不一致能否落入上述第三项,取决于缺页内容、形成原因和能否排除编号方式差异,需要结合核对结果进一步判断。仅凭页码不同,尚不足以直接得出病历遗失或被篡改的结论;把差异点固定下来,才便于医院作出说明,也便于后续在协商、调解或诉讼中主张相应事实。
三、咨询与委托的费用边界
就页码差异进行咨询,可以先说明目的:是仅比对两份材料、出具书面核对意见,还是需要后续代理。不同工作范围对应不同的工作量,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工作时间、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律师服务费应由律所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律师个人不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因收费发生争议的,可以先与律所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律所所在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调解。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资料显示其业务方向涉及医疗纠纷,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和专业方向确认,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以委托约定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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