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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网络诽谤维权咨询律师前准备什么,转发量和阅读量如何证明

在天津遇到网络诽谤、准备向律师咨询时,建议先把两件事做实:一是固定“谁在哪个平台、什么时间、发布了什么内容、链接在哪里”;二是把该内容的阅读量、转发量、评论量等传播数据连同原始页面一起固定,并保留向平台投诉、通知删除的记录。

在天津遇到网络诽谤、准备向律师咨询时,建议先把两件事做实:一是固定“谁在哪个平台、什么时间、发布了什么内容、链接在哪里”;二是把该内容的阅读量、转发量、评论量等传播数据连同原始页面一起固定,并保留向平台投诉、通知删除的记录。依据民法典,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转发量、阅读量材料主要用于说明传播范围和损害后果,属于初步证据的组成部分;其证明力要结合原始载体、取得过程以及能否与具体内容一一对应来判断。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在整理材料前就分组方式和核对顺序做一次沟通。

一、咨询前先把事实拆成三组

网络诽谤咨询的材料准备,围绕三组事实展开,每组对应不同的核对对象。

第一组是侵权内容事实:发布者账号名称、账号主页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时间、内容标题或首句、完整正文、页面链接。需要核对的是,这些信息是否指向同一个账号、同一条内容、同一个时间点。账号改名、内容删改、链接跳转都会影响后续通知和举证,建议在首次发现时就把账号主页和内容页面一起固定。

第二组是传播数据事实:阅读量、转发量、评论数、点赞数、收藏数,以及跨平台转载情况。需要核对的是,这些数字是否与同一条内容同框显示,页面是否显示平台名称和链接,数据统计的时间点是否清楚。平台显示“10万+”这类上限值时,记录显示上限即可,不宜写成精确数字。

第三组是处理经过事实:向平台投诉的时间、渠道、通知内容、平台反馈、内容是否删除或屏蔽、发布者是否回应。需要核对的是,通知是否指向具体链接或账号,是否附有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这三组事实分开整理,再按同一内容、同一账号、同一时间段归组,律师才能快速判断通知对象、平台措施和后续程序。

二、咨询前可以准备的材料清单

以下清单是整理建议,用于帮助你把事实说清楚,不构成法定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也不代表已经满足诉讼证明标准。

材料类别 能核对的事实 整理建议
权利人身份材料 通知主体是否为权利人本人,联系方式是否有效 准备身份证件信息;委托他人处理的,另备授权材料,具体形式咨询时核对
侵权内容页面 发布平台、账号、时间、正文、链接 截图与录屏同时保存,页面要含网址、账号名、发布时间和完整内容
发布者账号主页 账号主体、认证信息、关联账号、历史发布内容 固定账号主页链接和截图,注意账号是否改名或注销
传播数据记录 阅读量、转发量、评论数、点赞数及变化 按日期时间列表记录,每次记录附对应页面截图或录屏
跨平台转载记录 是否被其他账号、其他平台转载 分别固定每个转载页面的发布者、时间、原文链接和传播数据
平台投诉与通知记录 何时向哪个平台发出何种通知、平台如何处理 保存通知原文、发送记录、平台回执、处理结果页面
损害后果材料 工作、生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客观材料 保存与侵权内容有关的沟通记录、单位或合作方反馈等真实材料
时间线摘要 首次发现、每次扩散、投诉、删除、回應的关键节点 用一页纸按时间顺序列明,标注对应证据编号

材料整理时,建议保留原始手机、原始账号登录状态和原始链接,不要只保留压缩后的截图。截图经过裁剪、拼接或二次编辑,会增加核对难度;原始载体能够说明页面来源和取得过程。

三、转发量、阅读量的固定方法

转发量和阅读量属于平台页面展示的传播数据。证明时核心是建立“数据—内容—账号—时间”的对应关系,让阅读者能够确认这个数字就是这条内容在某个时间点的数据。

第一,同框固定。截图或录屏中同时出现平台名称、页面网址、发布者账号、发布时间、正文内容和阅读量、转发量等数字。只截一个数字、不显示内容和链接,后续很难说明它对应哪条信息。

第二,连续录屏。从平台首页、搜索页或账号主页进入内容页面,连续录制操作过程,展示页面跳转和登录状态。录屏中可以遮蔽无关的个人信息,但要保持页面主体和数字清晰。连续录屏比单张截图更能说明页面来源。

第三,记录时间点。建议至少记录首次发现时、每次数据显著变化时、向平台投诉前后、内容删除或屏蔽前后的数据。每次记录写明日期、时间、页面显示数值、固定方式和固定人。阅读量会随时间变化,同一页面不同时间点的数字不同属于正常情况,分别记录即可。

第四,区分数据口径。阅读量、展现量、转发数、评论数、点赞数含义不同,建议分别列明,不合并成一个“传播量”。平台显示“10万+”的,记录“显示为10万+”,不推算具体人数。阅读量可能包含重复访问,咨询时说明这是平台展示数据,避免把它直接等同于实际看到内容的人数。

第五,跨平台分别固定。同一内容被转发到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论坛等不同平台时,每个平台的页面分别截图、录屏,记录该平台的发布者、发布时间、原文链接和传播数据。跨平台转载的传播数据不宜简单相加,应分别列示并说明平台来源。

第六,保留原始链接和页面文件。原始链接、页面截图、录屏文件分开保存,命名时写明平台、账号、日期。原始链接失效前,建议及时固定;内容被删除后,保留删除前的固定记录和平台投诉反馈,用于说明内容曾经存在及处理经过。

第七,第三方保全。需要增强页面固定效果时,可以咨询公证机构办理网页保全,或了解可信时间戳等电子数据保全方式。具体机构、办理条件、费用和证明效力,本次资料未覆盖,需在咨询时另行核实。是否采用第三方保全,结合内容传播范围、是否易被删除以及后续程序需要判断。

第八,平台后台数据。部分平台的阅读量、转发量仅显示部分数据,完整后台数据由平台掌握。诉讼中是否申请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如何调取,需结合程序阶段向律师核对。咨询前可以先固定前端可见数据,并在材料中注明“前端显示数值”及“后台数据尚未取得”,便于律师判断缺口。

需要说明的是,转发量、阅读量主要用于说明传播范围、持续时间和受众情况,不宜单独折算成赔偿金额。赔偿范围和数额还需结合其他事实和证据判断,本次资料未给出具体计算标准。

四、通知平台时保留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见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按该条实际适用范围,通知对象是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内容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可以要求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转发量、阅读量截图可以作为初步证据的组成部分,帮助平台判断传播情况;通知中建议写明具体链接、账号、发布时间和希望采取的措施,避免只做笼统描述。通知发出后,保留通知原文、发送时间、发送渠道、平台回执和处理结果页面,这些材料能够核对平台是否转送相关网络用户、是否采取必要措施。

该条同时规定,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知中的事实描述和数据引用建议以已固定的页面为准,不夸大阅读量、转发量,不把猜测写成确定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同上。

这两条分别涉及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时的连带责任。咨询时建议把发布者材料和平台处理材料分开整理:发布者一侧核对账号主体、发布内容、传播数据;平台一侧核对投诉通知、平台反馈、是否采取必要措施。两类主体的材料用途不同,混在一起会削弱事实的清晰度。

五、向律师陈述时怎么组织

咨询时间有限,建议把材料压缩成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一页事实摘要:谁在哪个平台发布了什么内容,发布时间和链接,首次发现时间,阅读量、转发量的变化区间,是否向平台投诉,平台如何处理,目前内容是否仍在。摘要只写有材料对应的事实,不确定的地方标注“待核对”。

第二部分是证据目录:按编号列明证据名称、来源、形成时间、证明对象和原始载体位置。例如“某平台内容页面录屏,形成于某日,证明该账号在某日发布涉案内容及当时阅读量”。目录与材料顺序一致,方便翻阅。

第三部分是传播数据表:按日期时间列明阅读量、转发量、评论数、点赞数、固定方式和对应截图编号。跨平台转载单独列表,注明平台和链接。数据有缺口的,写明缺口原因,例如“平台仅显示10万+”“后台数据未取得”。

第四部分是问题清单:希望律师帮助判断的内容可以提前写下,例如现有材料能否支持向平台发出有效通知、是否需要补充固定、发布者主体信息如何进一步核对、平台责任需要哪些事实材料、后续程序如何选择。咨询时也可以问清咨询方式、是否收费及计费口径;本次资料没有具体收费标准,不列金额。

六、需要另行核对的边界

本文引用的规则集中在网络侵权通知与必要措施,适用于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情形。天津当地的具体受理安排、管辖核对、公证保全的办理条件和费用、平台后台数据的调取流程,本次资料未覆盖,需在咨询时逐项核实。

转发量和阅读量的证明方式,本次资料未给出统一的法定格式或赔偿折算标准。上文的方法是材料整理建议,目的是让原始页面、传播数据和处理记录能够互相对应,帮助律师判断现有材料的证明范围和缺口。涉及内容是否构成诽谤、是否达到其他程序的门槛、赔偿数额如何确定,需要结合具体事实由律师判断。

七、常见误区

只截阅读量数字,不截网址、账号和正文,后续难以说明数字对应哪条内容。只保留转发截图,不保留原始页面和录屏,页面删除后核对难度增加。把平台显示的阅读量直接当作实际看到内容的人数,忽略重复访问和数据口径。向平台发通知时只写“内容不实”,没有附具体链接、身份信息和初步证据,平台难以处理。把发布者责任和平台责任混在一起,材料没有分组。发现侵权后自行删除原始聊天记录、退出账号或清理手机,导致原始载体缺失。这些做法都会影响后续核对,整理时建议逐项避免。

咨询前把原始页面、传播数据、通知记录和损害材料按同一内容、同一账号、同一时间段归组,能够帮助律师快速判断通知对象、平台措施和后续程序。涉及天津的具体受理安排、公证保全费用、平台后台数据调取等事项,本文资料未覆盖,需在咨询时逐项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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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络诽谤维权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