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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2026年石家庄行政诉讼律师费用咨询:两审阶段材料衔接另计费时,哪些工作属于同一委托范围?

是否属于同一委托范围,取决于书面委托合同对服务事项和计费阶段的约定。两审之间的材料衔接如果涉及新程序阶段的工作,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是否纳入原委托、单独计费或另立委托;法规没有统一划定“同一委托范围”的工作清单,需要以合同文本和双方确认的工作记录为准。 行政诉讼中,律师服务费与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是两条不同的费…

是否属于同一委托范围,取决于书面委托合同对服务事项和计费阶段的约定。两审之间的材料衔接如果涉及新程序阶段的工作,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是否纳入原委托、单独计费或另立委托;法规没有统一划定“同一委托范围”的工作清单,需要以合同文本和双方确认的工作记录为准。

一、先分清两笔费用: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

行政诉讼中,律师服务费与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是两条不同的费用线,核对委托范围时应分开处理。

诉讼费方面,资料显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2007年4月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该办法第三条同时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第八条列明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其中包括“(四)行政赔偿案件”。这些条文约束的是诉讼费的收取范围与标准,不是律师服务费。

律师服务费方面,《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两审材料衔接”是否单列一项收费,属于律师事务所收费方案和委托合同约定的事项,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二、两审衔接中容易产生分歧的工作环节

一审与二审之间的材料衔接,通常包含卷宗与证据材料的整理移交、上诉状及答辩意见的事实梳理、一审裁判文书的分析、新证据的收集与提交准备等。这些工作是否落在原委托范围内,建议从三个维度核对:

1. 合同的服务事项条款 核对委托合同是否写明服务阶段(一审、二审或二者兼含)、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另计费”的触发条件。合同只写“代理一审”时,二审阶段的材料准备工作是否包含在内,需要另行确认。

2. 计费方式与对应阶段 核对合同采用的是按阶段计费、按件计费还是按工作时间计费。按阶段计费时,需确认二审阶段是否已单独列价;按工作时间计费时,需确认一审与二审工作时间的记录方式。

3. 已付款凭证与工作记录 建议将转账凭证、发票、工作记录与合同条款逐项对应,确认每笔款项对应的程序阶段和具体工作,避免同一项工作被重复计费或遗漏。

三、石家庄咨询时的准备建议

石家庄是本题的咨询场景。本次资料未包含河北省或石家庄市的地方律师收费标准,因此不提供当地具体金额或行情判断。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向拟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索取书面收费方案,要求列明服务阶段、工作事项、计费方式及另计费情形;对“两审材料衔接”单独计费的,建议请律所说明该部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计费依据,并与合同条款逐条比对后再作决定。

以上核对方法属于整理与咨询准备建议,不构成对具体委托效力或费用高低的判断。个案中委托范围如何认定,仍以双方书面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为准;涉及具体争议的,建议结合合同原件另行核实。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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