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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长春行政复议律师咨询:申请书请求事项与原始处罚决定不一致时,先修改还是补证

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补正通知后,按通知载明的事项在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尚未收到通知时,先比对处罚决定书与申请书,确认请求事项指向的是同一份处罚决定,再判断需要改申请书还是补材料。判断的依据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书面补正通知,申请人按通知范围准备即可。

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补正通知后,按通知载明的事项在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尚未收到通知时,先比对处罚决定书与申请书,确认请求事项指向的是同一份处罚决定,再判断需要改申请书还是补材料。判断的依据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书面补正通知,申请人按通知范围准备即可。

一、补正程序的适用条件与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后,依照该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据此,请求事项与原始处罚决定不一致是否构成补正事由、需要改动哪些内容,以补正通知的记载为准。补正通知一次性载明事项,申请人按通知逐项提交即可,不必在通知范围之外反复改写申请书。十日期间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算,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的,可以申请延长合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产生视为放弃申请并记录在案的后果。

同一部法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事项应当指向明确的被申请行政行为;原始处罚决定是本案被申请对象的,请求事项围绕该决定提出。

二、收到通知前的自行核对

可以先按同一事项、同一主体逐项比对,判断不一致属于表述问题还是指向了另一份决定:

核对项 核对内容 用途
处罚决定书 文号、作出机关、作出日期、送达日期 确定被申请行政行为及申请期限起算
申请书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对象是否与上述决定一致 判断请求指向是否明确
事实与理由 陈述的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与决定书对应 判断请求与理由是否自洽
提交与签收记录 申请书提交时间、补正通知收到时间 计算六十日申请期限与十日补正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机关未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内容之日起计算,但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核对送达日期,可以帮助判断当前处于原申请期限内还是补正阶段,从而决定是补充说明还是重新提交申请书。

三、咨询与委托准备

向律师咨询时,可以携带处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送达凭证、已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附件、补正通知和邮寄或线上提交记录,并说明收到各份文书的具体日期。律师可据此核对请求事项与被申请行政行为是否对应、补正材料是否覆盖通知列明的全部事项。

律师服务费以双方书面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计费方式为准,可与律所协商哪些工作纳入服务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十三项,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

依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1778/content.html 及政府公开法规转载页面 https://www.wxbh.gov.cn/doc/2024/03/12/4196378.shtml;《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十三项,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长春当地行政复议的具体受理安排,建议以受理机关送达的补正通知和窗口指引为准,另行核对。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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