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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交通事故复核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责任认定书和现场图怎么用?

在天津申请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核心材料是一份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的书面复核申请;责任认定书既是复核对象,也是计算申请期限的送达基础;现场图则属于“主要证据”中用来核对现场事实的材料。

在天津申请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核心材料是一份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的书面复核申请;责任认定书既是复核对象,也是计算申请期限的送达基础;现场图则属于“主要证据”中用来核对现场事实的材料。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或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同一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这里的“三日”按该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准备在天津提交的,可先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就申请书表述、证据目录和窗口接收要求做咨询准备。

一、先分清:哪些是法定内容,哪些是随附核对材料

第七十一条的原文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施行)

由此看,申请书本身是核心材料,且必须落到三项内容:复核请求、理由、主要证据。责任认定书、现场图并不是孤立附在一起即可,而是分别承担“锁定复核对象和期限”与“支撑事实异议”的功能。可以按下面的用途整理:

材料类别 具体材料 在复核中的用途
法定载明内容 书面复核申请:复核请求、理由、主要证据 让复核机关明确申请人不服什么、依据什么
期限与对象核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记录 核对文书类型、编号、认定机关和送达日期
现场事实核对 现场图及对照说明 比对图载车辆位置、道路环境、痕迹与认定书表述
理由支撑 现场照片、视频、证人材料、检验鉴定意见等 按具体异议点补强事实或程序理由

上表中现场照片、视频、证人材料、检验鉴定意见等,是按与异议点的关联来选择,不是不分案情一律堆交。关于天津窗口的申请书份数、格式、是否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现有规则未展开,建议提交前向受理机关确认。

二、责任认定书:先锁定送达日期,再作为审查对象逐段使用

责任认定书的第一层用途,是核对期限。先看文书名称、编号、认定机关、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和车辆、认定日期、责任划分及依据、签章,再找出送达日期。送达回证、签收记录、邮寄单据等可以帮助核对送达事实;如对送达日期有争议,需要结合具体送达材料进一步核实。不要把“事故发生后三天”误当成“收到认定书后三天”,也不要用自然日估算三个工作日。

第二层用途,是作为复核审查的靶心。第七十四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同规定第七十四条)

因此,写申请书时,建议把认定书按页、按段拆开:哪一段事实认定不服、哪一项法律适用有疑问、哪一处责任划分不公、哪一步程序可能影响认定,分别对应什么证据。不要只写“责任划分不公”,而要指出原认定缺了哪个事实、哪份证据没有被审查、哪条规则适用有误。第七十六条规定,复核结论可能是维持原认定,也可能在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认定等情形下,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申请书中的请求可以写成“请求对某号认定书中关于某项事实的认定责令重新调查、认定”,并附相应理由和证据。

如收到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非认定书,先核对文书名称;第七十七条对证明的复核处理另有规定。

三、现场图:不要只附图纸,要把它转成“图载事实—认定表述—差异—影响”

现场图通常用来固定车辆位置、道路走向、路面痕迹、碰撞点、标志标线、视线条件等空间信息。它在复核中的作用,是帮助说明原认定的事实描述与图纸记载是否一致。建议制作一页《现场图对照说明》,按同一维度列明:现场图图载内容;认定书对应表述;差异或遗漏;该差异与责任划分的关系;支持该点的其他证据。

可以核对的项目包括图纸名称、编号、绘制日期、事故地点、车辆停止位置和朝向、碰撞点、制动痕、散落物、道路中心线、车道划分、标志标线、信号灯、视线遮挡等。具体以案卷中现场图实际记载为准,不把图纸没有记载的内容写成图载事实。

写法示例,仅作格式参考,不对应真实案件:

复核请求:请求对第X号认定书中关于甲车行进方向的认定责令重新调查、认定。
理由:现场图显示甲车停止位置、车头朝向及路面痕迹为……,认定书第X页第X段记载为……;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可用于核对……。
主要证据:现场图复印件、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及证据目录。

现场图通常反映静态空间信息,是否采纳、证明力如何,还要结合现场照片、视频、询问笔录、检验鉴定等材料判断。建议按异议点分组,不要把所有材料无序堆在一起。如果手中只有现场图复印件或照片,可以在申请中说明来源,并请求复核机关对照案卷中的现场图原件进行审查。

四、天津提交前的整理顺序与窗口核对

可以按以下顺序整理,目的是让材料与复核请求一一对应:

  1. 找到认定书或证明、送达记录,核对文书名称、编号、认定机关和送达日期,先判断是否仍在三个工作日内。
  2. 写复核申请书,逐项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避免只表达“不服”。
  3. 在认定书复印件上标注争议段落,按“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程序”分类。
  4. 制作现场图对照说明,把图载内容与认定书表述并列比对。
  5. 按异议点编证据目录,注明证据来源、形成时间、完整性和待核对事项。

提交途径方面,第七十二条规定,可以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通过原办案单位提出的,原办案单位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申请连同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直接向上一级提出的,上一级应通知原办案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第七十三条规定,除逾期提交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关于天津窗口的申请书格式、份数、是否核验身份证明、代交手续、证据复制方式等,本次可核对资料未列明,建议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前确认。这些属于受理操作要求,不宜从第七十一条直接推导为全国统一的法定必备材料。如事故中有人受伤或存在即时危险,应先拨打120、122等公共急救和报警渠道;本文讨论的是事故认定后的复核材料准备。

总的来说,天津交通事故复核申请应抓住“三日工作日内的书面申请+复核请求、理由、主要证据”这一主线:责任认定书用来锁定复核对象和送达期限,现场图用来把现场事实与认定书表述进行具体比对。如果对责任认定书的表述、现场图的对照说明或证据目录的组织仍有疑问,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围绕现有文书和拟提出的复核理由做进一步核对。

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gabgz/123886/index.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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