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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沧州劳动纠纷律师咨询:收款人与劳动合同签约人不同时先核哪份授权手续?

建议先核劳动合同签约人一侧的授权手续,再核收款人一侧的收款授权。这样安排,是因为劳动合同是确认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劳动报酬约定的基础书面文件;收款人是否有权代收、代收的是哪一笔款项,需要以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和报酬约定为参照。这一顺序属于材料整理上的建议,法律未就两份授权手续规定核验先后。

建议先核劳动合同签约人一侧的授权手续,再核收款人一侧的收款授权。这样安排,是因为劳动合同是确认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劳动报酬约定的基础书面文件;收款人是否有权代收、代收的是哪一笔款项,需要以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和报酬约定为参照。这一顺序属于材料整理上的建议,法律未就两份授权手续规定核验先后。

一、先看签约人:合同要能对应上主体和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第一款列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其中第(一)项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第(二)项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六)项为“劳动报酬”。

据此,核签约人一侧时,建议先比对合同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记载,与签约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职务材料是否指向同一主体;再核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本人身份材料是否一致;最后看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项目和标准。三项对应上以后,可以确定合同记载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以此作为判断收款人收的是哪笔款项、替谁收款的参照。

二、再看收款人:收款权限指向哪一笔款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该条明确支付义务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收取的对象是劳动者。当实际收款人与合同签约的劳动者不一致时,需要核的是收款人获得授权的来源和范围:授权由谁作出、授权收取的是哪一期间的哪一笔劳动报酬、授权是否有期限。

可以按下列维度分组整理:

核验对象 能核对什么 需进一步核实
签约人身份证件与职务材料 签约人是否与合同记载的用人单位主体一致 签约人对外签约的权限来源
劳动者身份材料 合同记载的姓名、证件号码是否与本人一致 是否存在他人代签情形
收款人授权材料 授权人、授权事项、授权期间、款项范围 授权是否覆盖实际收取的那笔款项
付款凭证与合同报酬约定 款项数额、时间能否与合同约定对应 款项性质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表格中“权限来源”“是否覆盖”等项目属于需要另行核实的环节,具体规则本次资料未涉及。

三、沧州咨询前的准备与费用边界

在沧州进行劳动纠纷咨询前,可以按“合同—身份—授权—付款”四组把材料分开整理,每组标注形成时间和来源,便于对照同一笔款项在不同材料中的记载。这样整理有助于把“谁签的合同”“谁收的钱”“收的哪笔钱”三个问题分开看清,也便于判断现有材料之间的对应与缺口。

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等属于不同费用项目;哪些工作纳入委托、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并在书面委托材料中明确。本次资料未提供具体收费标准,不宜预设金额。具体权利主张能否成立,需结合完整材料另行判断。

本文所引条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2013年7月1日施行修正文本),公开文本见 https://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4545 。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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