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咨询名誉权维权律师费,如果平台投诉与诉讼准备分开报价,先核对报价单是否把两个阶段的服务项目、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分别列明,再核对每一阶段具体包含哪些工作、如何计费、由谁承办。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因此,两份报价放在一起看时,重点是把“律师做的工作”和“需要另行支付的成本”分开。
一、先核对费用性质,不把代付费用算进律师服务费
报价单上可以逐项核对三类费用:
- 律师服务费:对应平台投诉材料准备、投诉提交与跟进、诉讼文书起草、证据整理、立案准备等律师工作。平台投诉和诉讼准备属于不同工作范围,可以分别报价,也可以协商合并计费;具体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需要与律所确认。
-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按上述规定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报价中如果出现这些项目,应看其是否单独列明、是否说明“按实际发生”并提供有效凭证。
- 异地办案差旅费:天津案件如涉及异地办案,差旅费也应单列并提供有效凭证,不宜混入律师服务费一并笼统报价。
同时可以核对报价单是否出现“办案费”“顾问费”等以疏通关系为名的收费。上述规定明确,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其他费用;律所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
二、再核对两个阶段各自的服务项目
平台投诉阶段与诉讼准备阶段分开报价时,可以请律所把工作项目写到可对照的程度。以下项目属于建议核对内容,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 核对维度 | 平台投诉阶段 | 诉讼准备阶段 |
|---|---|---|
| 工作内容 | 侵权内容与发布主体梳理、平台投诉规则核对、投诉材料起草与提交、平台反馈跟进等 | 主体与管辖核对、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梳理、证据目录整理、起诉状等文书起草、立案材料准备等 |
| 成果形式 | 投诉材料、提交记录、平台反馈处理意见等 | 诉讼文书、证据清单、立案材料清单等 |
| 计费方式 | 按阶段固定费用、按工作时长或其他方式,需在报价中写明 | 同样需写明计费方式及对应工作范围 |
| 阶段衔接 | 投诉阶段形成的材料能否用于后续诉讼、是否重复计费,可以提前问清 | 诉讼准备是否重复处理投诉阶段已完成的证据整理工作,可以要求说明 |
这里建议重点核对同一项工作是否在两个阶段重复计费,例如证据梳理、侵权内容比对。报价单可以写明各阶段的工作边界和成果形式,便于判断费用对应的是哪一部分服务。
三、诉讼费与律师费分开看,天津当地金额另行核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该办法交纳诉讼费用;该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的除外。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名誉权诉讼的诉讼费具体金额,需要结合诉讼请求、案件情况并依据法院通知核对,不能从律师报价中推算。律师服务费则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天津属于京津冀咨询情境,具体是否承接、由谁承办、服务范围与费用安排,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咨询时可以先准备两份报价所对应的服务项目清单,逐项核对费用性质、工作范围、成果形式和凭证安排,再决定是否进入委托协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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