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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婚内出轨赔偿咨询中如何区分过错证据与财产处分证据

在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婚内出轨赔偿咨询中,区分过错证据与财产处分证据,先看它要支撑哪一项请求: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列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及“导致离婚”的条件整理过错证据;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少分、不分或离婚后再次分割的一方,围绕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所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的行为整理财产处分证据。两类材料分别在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和财产分割请求中使用,离婚后发现法定财产行为的,还涉及再次分割请求。咨询前可把材料按这两条线做目录,标注主体、时间、金额、原件来源和待核实事项,并拨打4009003957说明现有材料情况。

一、两条规范对应两种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该条采用列举加兜底的方式,把损害赔偿与特定过错情形、离婚后果及无过错方身份联系起来。婚内出轨是日常表述,条文列举的是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并设“其他重大过错”兜底。咨询时要把材料对应到这些法定情形,核对关系事实能否支撑相应主张,以及该事实与离婚之间是否具有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条针对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实施的具体行为,法律后果是在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还可请求再次分割。这里要核对的是财产行为、财产范围、资金或权属去向,以及行为对共同财产的影响。

上述两条的规范名称、条号、版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见政府部门网站转载: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二、按证明对象分册,避免按材料外观混放

过错证据与财产处分证据的区分,可以围绕同一组维度展开:

核对维度 过错证据 财产处分证据
请求方向 离婚损害赔偿 少分、不分或离婚后再次分割
核心证明对象 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等法定情形,以及“导致离婚”的事实关联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主体关系 配偶一方与第三方的关系事实、共同生活线索等 配偶一方或配合的第三方对财产账户、权属、债务的操作
时间线 关系发生、持续期间及与婚姻破裂的关联 财产取得、变动、转账、取现、权属变更及债务形成的时间
材料核对点 身份关系、共同居住线索、对外称谓、往来持续性、原始载体 账户归属、交易对手、金额、用途、财产权属、债务真实性、资金流向
用途 说明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及损害赔偿请求的事实基础 说明是否存在法定财产行为及财产分割请求的事实基础

同一份材料可能具有双重用途。例如,配偶向第三人转账的记录,既可以用来核对财产去向,也可能与关系线索相互印证;聊天记录既可能涉及关系事实,也可能提及财产安排。咨询时应分别标注“用于过错事实核对”和“用于财产行为核对”,分别说明来源、完整性和待补事实,避免把一份材料的两种用途混成一个结论。

三、建议的核验顺序

第一,先把请求拆开。围绕过错线,列出待核对问题:材料指向哪一种法定情形,相关事实是否持续、是否有原件,主张方是否属于无过错方,该事实与离婚之间如何关联。围绕财产线,列出待核对问题:涉及哪些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债务的行为,行为主体是谁,金额和去向如何,离婚分割时是否还能查明财产范围。

第二,做两条时间轴。关系时间轴记录关系发生、持续和公开往来的节点;财产时间轴记录账户开立、资金转入转出、取现、购房购车、股权变更、债务形成等节点。同一日期可以在两条轴上分别标注,分别服务于不同证明对象。这样整理有助于在咨询时说明哪些事实属于感情关系线索,哪些事实属于财产变动线索。

第三,对每份材料做“四查”:查主体,确认账户、聊天账号、照片人物与案件当事人的对应关系;查期间,确认材料覆盖的时间段和连续性;查金额或内容,确认转账金额、交易摘要、聊天上下文、债务交付凭证是否完整;查原件来源,确认截图、照片、录音、合同、流水分别来自哪里,能否提供原始载体。银行流水可以核对交易对手、账号、金额和连续性;聊天记录可以核对双方身份、上下文和原始载体;照片视频可以核对拍摄时间、地点和取得方式;债务材料可以核对债权人、借款人、款项交付、用途和相应流水。

第四,把“线索”和“完整材料”分开标注。单一截图、单笔转账、单次出行记录可以作为线索,是否形成完整证明还需与合同、流水、居住线索、证人说明等相互核对。材料整理建议使用“可以进一步核对”“需补充原件”“待确认取得方式”等表述,不把尚未核实的内容写成确定事实。

第五,对涉及隐私、通信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材料,建议保留取得过程的说明,并另行核对取得方式是否适当;不建议通过侵入账号、安装监控软件等方式获取材料。此类材料能否使用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一步咨询。

四、常见混淆与咨询边界

常见混淆之一,是把“出轨”直接等同于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明的是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并设“其他重大过错”兜底;咨询时应核对材料能否对应到法定情形,以及是否满足“导致离婚”等条件。

常见混淆之二,是把给第三者的转账只归入过错证据。转账记录同时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去向,应分别在过错线和财产线上标注用途,并核对交易对手、金额、用途说明和账户归属。

常见混淆之三,是用感情过错材料直接推导少分、不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针对的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等财产行为,需要相应的财产材料和资金流向材料支持。

常见混淆之四,是把财产处分材料只用于证明损害赔偿。财产处分证据的主要用途是说明是否存在法定财产行为及其对共同财产的影响,与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明对象不同;两类请求可以并存时,也应分别列明事实和材料。

如咨询后考虑委托,把证据梳理、协议起草、谈判或诉讼代理列为拟议委托事项时,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根据司发通〔2021〕87号收费意见第八项,律师服务费与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属于不同项目,后者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代付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2021年12月28日成文;公开文本: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两类材料的共同要求是能回到原件、能说明来源、能形成时间与主体对应关系。建议在咨询前完成“两册一表”:过错证据册、财产处分证据册,以及待核实事实表;每项材料写明拟证明的事实、对应法定情形或财产行为、原件位置和缺口。这样讨论婚内出轨赔偿时,才能把损害赔偿请求与财产分割请求分开评估,避免把感情事实和财产事实混在一起。涉及具体请求能否成立、财产范围如何认定、证据是否充分,仍需结合婚姻关系、离婚程序阶段和原件材料进一步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入口,电话4009003957;可就两类证据目录、待补充材料和拟议委托范围作进一步沟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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