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手持盖章合同与未盖章补充协议时,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可以线上咨询吗应先核哪项材料?

可以先通过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 4009003957 进行线上咨询,该号码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线上沟通属于咨询环节,不等同于委托关系成立,也不直接决定未盖章补充协议的效力。就这两份材料而言,建议先核已盖章的那份合同:它的签约主体、委托事项与权限范围,决定了未盖章补充协议在谈什么、由谁谈、是否指向同一事项。

可以先通过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 4009003957 进行线上咨询,该号码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线上沟通属于咨询环节,不等同于委托关系成立,也不直接决定未盖章补充协议的效力。就这两份材料而言,建议先核已盖章的那份合同:它的签约主体、委托事项与权限范围,决定了未盖章补充协议在谈什么、由谁谈、是否指向同一事项。

一、线上咨询能处理什么,不能替代什么

资料显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合同、法律顾问、房产、婚姻继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因此,线上可以先做的是:说明两份材料各自的形成过程、目前争议点,由律师初步判断材料是否齐备、是否需要补充。线上咨询不能替代对盖章原件、签署人身份和授权文件的核对,也不宜在材料未看清前就补充协议的效力下确定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据此,盖章合同中“谁委托、委托办什么、权限到哪一步”是理解后续补充协议的前提;未盖章补充协议若围绕同一委托事项展开,需要与主合同对照阅读。

二、建议的核验顺序与材料用途

顺序 材料 建议核对的内容 对咨询的用途
第一步 已盖章合同 盖章主体是否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委托人是本人还是公司、委托事项与权限属特别委托还是概括委托、签署日期、收费条款 确定委托关系的主体与范围,判断补充协议是否落在同一事项上
第二步 未盖章补充协议 是否有双方签署、签署人身份及授权、与主合同条款的对应关系、形成时间 说明该协议目前处于商议稿还是已确认状态,便于律师判断材料完整度
第三步 付款与票据材料 收款账户是否为律所账户、票据是否为合法票据、费用项目如何归类 对应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与收费清单的要求

以上顺序是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先后顺序,也不构成委托成立的条件;先核盖章合同,主要是为了让线上沟通有一个确定的主体和事项起点。

三、费用边界要一并问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九项要求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

因此,咨询时可以一并确认:本次线上咨询是否收费、如何计费;若后续形成委托,盖章合同与补充协议中的收费条款是否一致,款项支付对象是否为律所账户、票据由谁出具。资料未列出具体价目,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与律所沟通确认。

如果盖章合同的委托人与实际沟通人不一致,或补充协议的签署人身份、授权情况尚不清楚,建议在咨询时直接说明,由律师结合材料判断下一步需要补充什么。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可以线上咨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