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商标侵权律师见使用证据早于注册日,取证与比对如何分项收费
在承德遇到商标侵权纠纷,若关键事实是“使用证据的形成时间早于商标注册日”,想弄清取证与比对如何分项收费,先要明确一个前提:律师服务收费中的“取证”“比对”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法定收费项目,也不存在统一的政府定价。按照现行规则,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但必须向所在律师协会备案、明码标价,且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因此,实际能分几项、每项如何计费,要以该律所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以及委托合同中书面约定的工作范围为准;承德当地的具体金额,也需要核对当地律所备案公示的标准,本次资料未提供任何具体报价。
一、收费如何确定:律所自定,但受备案与公示约束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gov.cn)
同一文件第二项进一步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上)
据此理解:
- 要求律所把“取证”和“证据比对”拆成两项分别计费,属于收费项目与方式的安排,可以由律所根据自身备案标准确定,并不存在必须分项的法律规定;
- 但拆分后的各项合计,仍不得超出该所备案的收费标准;
- 咨询时可以直接要求查看该所备案并公示的收费表,以及拟签合同中关于两项工作范围、计费方式(按件、按小时或分阶段)的条款,这是核对费用边界最直接的材料。
二、“使用证据早于注册日”影响的是工作范围,不是法定收费档次
使用证据的时间线会改变取证和比对的实际工作量:需要固定的时间点更早、载体可能更分散(如早期合同、发票、包装、宣传材料),比对时还要核对标识、商品类别与使用期间是否连续、是否指向同一主体。这些都属于上述“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的考量因素,可以在与律所协商分项报价时说明,但资料中没有按时间线划分的收费档次。
同时要注意区分角色。若委托人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并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第四次修正,2019-11-01施行,cnipa.gov.cn)也就是说,“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的证据是这一抗辩下的核心材料。若委托人是被控侵权人、主张自己在注册日前已使用,该主张对应的具体抗辩规范不在本次可核对资料范围内,需另行核对后再确定取证方向,不宜据此直接得出不侵权的结论。
另外,诉前证据保全会影响“取证”这一项的工作内容。商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同上)是否启动保全、是否单独计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三、费用边界:律师费、诉讼费与第三方费用分开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国务院令481号,2007-04-01施行)这约束的是诉讼费用,不等于律师服务费标准。实务中建议在合同中分别写明:
| 费用类别 | 核对内容 | 说明 |
|---|---|---|
| 律师服务费 | 取证、比对等各项的工作范围、交付成果、计费方式、是否分阶段 | 以律所备案公示标准为上限 |
| 诉讼费 | 案件受理费等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交纳 | 与律师费分列,不混同 |
| 第三方费用 | 公证、鉴定、评估、差旅、检索等实际支出 | 建议约定预估、垫付与据实结算方式 |
赔偿数额中的“合理开支”问题,涉及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适用,与律师费报价不是同一问题,需结合具体案情另行核对,不能以可能获赔的开支倒推收费标准。
四、签约前的核对清单(建议)
- 查看律所备案并公示的收费表,确认“取证”“比对”是否属于其中列明的项目;
- 在合同中写清两项工作各自的具体动作与成果形式,避免同一工作重复计费;
- 明确使用证据的时间范围、载体清单由谁整理,以及超出约定范围时如何调整费用;
- 单列诉讼费与公证、鉴定等第三方费用,约定预估与结算方式;
- 就“使用早于注册日”这一事实,先确认其在程序中的定位(权利人使用证据,还是被控方抗辩),再确定取证重点,必要时补充核对相应法条。
以上为一般性收费规则与材料准备思路,具体金额与承接方式须以承德当地律所备案标准和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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