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2026年报价单只列总价未分服务费与代垫费用,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收费项目核什么?

报价单只有总价时,不能只核对总数,而应把总价拆成三类分别核对: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

报价单只有总价时,不能只核对总数,而应把总价拆成三类分别核对: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依据是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因此,在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出具2026年报价单的场景下,核心是核对“总价由什么构成、哪些属于代垫、凭证是否齐全、由谁收取并开票”。

一、先拆项目:三类费用不能混在一个总价里

该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据此,可以按以下三栏核对报价单:

核对栏 具体内容 核对要点
律师服务费 对应服务范围、程序阶段、工作内容的律师费 总价中哪一部分是律师服务费;与服务事项是否对应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 是否逐项列明;是否注明“另行支付”;是否附有效凭证
异地办案差旅费 异地办案产生的差旅支出 是否单列;是否提供有效凭证

同一项意见还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核对时,若报价单出现无法归入上述三类的名目,应要求律所说明其性质和依据。

二、再核凭证与收款主体

代垫费用不是“打包价”的一部分。该意见第八项要求,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核对时,可以逐项查看票据、缴费通知、发票或其他凭证,确认凭证上的项目、金额、付款主体与报价单所列是否对应。

收款与开票环节同样需要核对。该意见第九项要求,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确因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当事人提出由律师代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律师应当在代收后3个工作日内将代收的律师服务费转入律师事务所账户。核对报价单时,可以一并确认收款账户是否为律所账户、票据是否由律所出具。

三、最后比对合同收费条款与服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这说明代垫费用应以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支出为基础。建议把报价单与委托合同中的收费条款放在一起比对:服务范围是否一致、程序阶段是否一致、代垫项目是否逐项列明、付款节点与票据安排是否对应。比对时以同一事项、同一期间、同一主体为限,避免把不同阶段的报价混在一起判断。

咨询前的材料准备清单

可以准备以下材料,便于与律所逐项核对:

  1. 报价单原件或清晰复印件,标出总价及各项名目;
  2. 拟签署或已签署的委托合同收费条款;
  3. 已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缴费通知与票据;
  4. 律所出具的收费清单、发票或收据;
  5. 付款账户信息与转账记录。

这些材料能帮助核对“总价里包含什么、哪些需要另行支付、凭证是否对应”,但不替代对具体服务范围和计费方式的协商确认。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资料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就2026年报价单的拆分与核验,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重点要求对方提供收费清单、代垫费用凭证及合同收费条款,再作委托决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收费包含哪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