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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继承公证与诉讼分割方案不同时,咨询时如何询问收费项目与材料准备范围?

在天津办理遗产继承事务,继承公证与诉讼分割是两条不同的处理路径,收费项目和材料准备范围也随之不同。咨询时可以把问题拆成三部分:律师服务费按什么方式计算,公证费、诉讼费等代付费用是否另行支付,以及两种方案各自需要核对哪些材料。天津各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其自行制定,咨询的重点是请对方逐项列明并写入书面约定。

在天津办理遗产继承事务,继承公证与诉讼分割是两条不同的处理路径,收费项目和材料准备范围也随之不同。咨询时可以把问题拆成三部分:律师服务费按什么方式计算,公证费、诉讼费等代付费用是否另行支付,以及两种方案各自需要核对哪些材料。天津各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其自行制定,咨询的重点是请对方逐项列明并写入书面约定。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用于预约这类收费项目与材料范围的咨询。

一、先分清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同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按这条规定,咨询时问“收费多少”可以拆成三组具体问题:

第一组,律师服务费本身。问清计费方式是按件、按标的额比例、按小时还是其他方式,继承公证方案与诉讼分割方案是否分别报价。

第二组,代付费用。继承公证方案通常涉及公证费,诉讼分割方案通常涉及诉讼费;如果遗产中的房产、股权等需要评估,还可能涉及鉴定评估费用。这些费用按上述规定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咨询时可以请律所说明预计范围和支付方式。

第三组,异地办案差旅费。如果律所与案件不在同一城市办理,可以问清是否收取、如何计算、能否提供凭证。

三组分开问,收费清单上的每一行都能找到对应,事后核对也有依据。

二、继承公证与诉讼分割,收费项目分别询问

同一份收费意见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

这条规定说明两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律所自行制定,天津各所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律所定价时要考虑工作时间、难易程度等因素。继承公证与诉讼分割的工作内容不同,耗费的时间和难易程度不同,律师服务费的计费方式和金额也可能不同。咨询时建议分别就两种方案提问。

对继承公证方案,可以问:律所在这一方案中提供哪些服务,例如材料梳理、文书准备、与公证机构沟通等;律师服务费如何计算;公证费预计多少、由谁支付。

对诉讼分割方案,可以问:律师服务费是否包含一审、二审,是否包含调解阶段;诉讼费、鉴定评估费如何预估;如果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收费是否相应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时说明家庭目前处于协商阶段,还是已经协商不成准备调解或诉讼,有助于律所判断适用哪条路径、工作量大致在什么范围。

份额争议的具体事实也会影响诉讼方案的工作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如果家中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扶养较多的人,诉讼中需要举证的事实更多,律所对“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的判断也会不同。咨询时把这些情况讲清楚,再问收费是否因此调整,比笼统问一个总价更容易核对。

三、材料准备范围按方案分别列,问清每项材料的用途

两种方案需要的材料并不相同,同一份材料在两种方案中的用途也可能不同。建议在咨询时请律所分别就继承公证方案和诉讼分割方案列出其认为需要核对的材料方向,并说明每项材料用于核对什么事实。以下是可以向律所询问的核对方向,具体清单以律所根据家庭结构、财产类型和所选方案列明为准:

  • 被继承人死亡事实材料:核对继承开始的时间;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核对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
  • 遗产范围与权属材料:核对哪些财产属于遗产、权属登记情况如何;
  • 遗嘱及遗嘱形式材料(如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此类材料用于核对是否存在遗嘱处分以及遗嘱形式;
  • 扶养事实材料:对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关于照顾、多分、少分的主张,以及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关于继承人以外扶养较多的人分给适当遗产的主张;
  • 协商过程记录:对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协商处理以及协商不成的情形。

询问时可以让律所把材料清单分为“两种方案都要用的”和“某一方案单独需要的”两类。这样整理时能看清哪些材料可以共用,哪些需要为诉讼分割另行补充。

四、咨询问题清单

咨询问题 想确认的事项 可对照的依据
律师服务费按什么方式计算?公证方案与诉讼方案是否分别报价? 计费方式与两方案差异 收费意见第一项:收费项目、方式、标准由律所制定
公证费、诉讼费、鉴定评估费是否另行支付?预计多少? 代付费用范围 收费意见第八项:代付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
能否提供收费清单?代付费用能否提供有效凭证? 书面清单与凭证 收费意见第八项
是否存在异地办案差旅费?如何计算? 差旅费 收费意见第八项
继承公证方案需要核对哪些材料?各用于证明什么? 材料范围 向律所按方案询问
诉讼分割方案需要核对哪些材料?份额争议、扶养事实是否影响工作量与收费? 材料范围与难易程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付款安排如何约定? 合同条款 收费意见第八项:协商收费原则

五、把谈定的内容落到书面

收费意见第八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该项同时禁止律所在协商收费时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禁止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性规定,禁止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费用。

咨询结束时,可以请律所把谈定的律师服务费计费方式、代付费用范围、材料清单写入委托合同或收费清单,并在支付代付费用后索取有效凭证。这样,继承公证方案与诉讼分割方案各自的费用边界、材料范围都有文字可查,后续如调整方案也有对照基础。

天津遗产继承的具体收费金额与材料清单,仍需结合家庭结构、财产类型、是否存在份额争议、选择公证还是诉讼等事实向律所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就收费项目拆分与材料准备范围作进一步咨询。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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