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在天津北辰区就知识产权事项咨询律师时,权利基础应先落到上述条文:委托创作场景下,著作权归属首先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不改变著作权归属;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后,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使用核查方面,第二十四条明确: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资料在此处截断,合理使用具体情形与后续限定条件不完整,本文不作补充推断。
委托要点上,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并对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建议核对委托创作合同、作品原件流转凭证、实际使用方式与日期,以及代理机构的设立资质和委托权限记录。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商标法为2019年4月23日第四次修正、2019年11月1日施行修正文本,著作权法资料标注为6-01施行修正文本,均按2026年10月27日核对。制定机关分别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全文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转载页面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2306/t20230625_3144905.html 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7/30/art_95_28179.html。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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