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山集体土地征收咨询中,律所把计时咨询与书面意见分开报价时,首先要核对的是两份报价各自的计费起点:计时从哪一个具体动作开始,到哪个节点停止,书面意见的费用是否在同一时段另行起算。计费起点直接决定同一段沟通、阅卷或研究时间会不会被两份报价重复计入,也是把报价与律所备案、公示的收费标准对应起来的前提。
一、先对齐两份报价的起算与截止
建议拿到报价时逐项问清四件事:咨询计时从何时开始,例如电话接通、进入面谈、开始阅卷;计费单位与最小计费时长,例如按小时还是按半小时起计;计时在何时停止;书面意见是按件单独计价,还是并入计时咨询后另行收取。
书面意见如果形成于同一段咨询时间内,又按件单独报价,需要确认该时段是否已经在计时咨询中计费。这些核对属于报价口径的整理,两项工作是否合并、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
资料显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律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工作时间是定价时应当考虑的要素之一,报价单写明计时起点,能把这一要素落成可核对的口径。
二、再核对报价是否落在备案公示的标准内
计费起点对齐后,可以要求律所出示其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比对计时咨询的单位价格与书面意见的计价方式是否在该标准范围内。上述意见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该意见还规定,律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律所不得超出备案的标准收费。唐山本地备案标准的具体数值,本次资料未包含,需要向律所核对其公示文本后再作比较。
三、分清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
费用构成的最后一步,是核对哪些款项属于律师服务费,哪些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同一意见第八项要求律所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后两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代付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集体土地征收咨询中如涉及查档、复制材料等支出,可以按这一分类分别核对。
报价核对清单
| 核对项 | 能核对什么 |
|---|---|
| 两份报价单 | 计时咨询与书面意见各自的计费起点、计费单位、最小计费时长、截止节点 |
| 书面意见计价方式 | 按件计价还是并入计时,与咨询时段是否重合、是否重复计费 |
| 备案公示的收费标准 | 单位价格与计价方式是否落在律所备案并公示的标准范围内 |
| 收费清单 |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否分列,后两类是否附有效凭证 |
| 委托合同收费条款 | 上述口径是否写入书面约定,与报价单是否一致 |
以上清单用于整理报价口径和费用边界,帮助判断两份报价能否相互对应,不构成法定提交顺序或委托生效条件。计费起点、计费单位和备案标准核实一致后,再决定委托范围与计费方式,较为稳妥。
出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第二项、第八项,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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