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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集体劳动争议注意事项:代表推选表与仲裁签名人数不一致怎么核?

代表推选表与仲裁申请签名页人数不一致,本身不直接决定申请能否受理,核对的关键是把两份材料放到同一口径下比对:先确认两份名单指向的是不是同一批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同一事实期间和同一类请求,再看差额究竟来自“代表人数与申请人总数”的统计口径差别,还是来自人员增减、代签或部分劳动者另行单独申请。

代表推选表与仲裁申请签名页人数不一致,本身不直接决定申请能否受理,核对的关键是把两份材料放到同一口径下比对:先确认两份名单指向的是不是同一批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同一事实期间和同一类请求,再看差额究竟来自“代表人数与申请人总数”的统计口径差别,还是来自人员增减、代签或部分劳动者另行单独申请。核对时以推选表原件、仲裁申请书签名页、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组文件相互印证为主。

一、先把“人数”拆成两个口径

推选表通常记载两类数字:参与推选的劳动者人数、被推选出的代表人数;仲裁申请签名页记载的是提出申请的劳动者人数。集体争议中若干劳动者推选一至数名代表提交材料,签名页上可能签全体申请人的名字,也可能只签代表的姓名,两种做法反映的统计口径不同。

建议按人制作一份名单,逐人列出姓名、身份证号后若干位、所属单位或车间班组、请求事项,并标注该人出现在推选表、仲裁申请书正文、签名页中的哪几处。名单做完后,差额属于口径差别还是人员差别即可分辨:只在签名页出现而未列入推选表的人,需要说明其加入时间与授权来源;只在推选表出现而未签名的,需要说明其是否仍主张权利。

二、核对签名、列名与授权的对应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据此,每一名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请求事项都应当能在申请书中找到对应记载。

核对时建议重点看三处对应:签名页上的每个签名,是否对应申请书正文列明的一名申请人;由代表统一提交的材料中,是否有该签名人签署的推选或授权文件;存在代签的,是否有本人授权或事后确认的痕迹。签名页人数多于申请书列名人数、列名人数多于签名人数,都属于需要在提交前书面说明的情形,说明可以附在申请书后,写清增减人员姓名、时间和原因。

三、把时间和事实一并核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推选表形成时间、各签名人签名时间与争议事实发生时间能否相互对应,是核对人数差额的另一条线索,后加入的劳动者、已离职的劳动者,其时间节点需要单独核对。

证明签名人确为该单位劳动者,可依靠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花名册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核对维度 推选表 仲裁申请签名页 核对目的
人员范围 推选人名单 签名人名单 判断差额是口径差还是人员差
身份信息 姓名、身份信息 姓名、身份信息 确认同一人
时间 推选形成日期 各人签名日期 与争议发生、离职时间对照
请求事项 一般记载推选事项 逐人请求 确认请求能否落到具体个人

提交前的准备与需要另行核实的事项

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确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河北各地仲裁委员会对集体争议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代表人数上限、是否需要补充推选说明,本次资料未涉及,建议在提交前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核对。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

以上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版本为2007年12月29日通过、2008年5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rsj.sh.gov.cn/tgjfl_17254/20200617/t0035_1388236.html(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转载)。如需就集体争议代表推选材料与仲裁申请材料的衔接与整理,可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沟通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及具体安排。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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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集体劳动争议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