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前要确认遗产清点与调查协助的费用边界,核心是先把“律师服务费”和“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分开,再把“遗产清点”和“调查协助”作为两项可分别约定范围、分别说明计费方式的工作,写进书面委托和收费清单。在邯郸办理继承事务前咨询时,可以先向律所索取收费项目与计费方式的书面说明,对照自己实际需要的清点、查档、取证工作逐项确认。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入口为4009003957,可用于咨询前的材料准备与费用问题确认。
一、两类费用先分开: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八项对费用边界写得很具体:“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同一项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这段规定直接回答了咨询中最容易混淆的问题:查档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这类支出,性质上是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费用,与律师服务费分列。核对时可以把律所给出的收费清单摊开来看,确认律师服务费对应哪些工作、代付费用对应哪些项目、每一项是否有凭证。同一项还明确:“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咨询中如遇到清单之外以疏通关系为名的收费名目,可以对照这一表述提出疑问。
二、遗产清点与调查协助各自对应什么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这条规定的主体是遗产管理人,说明“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报告遗产情况”在继承事务中是有明确内容的工作,并非笼统的“帮忙看一下”。律师受委托提供的通常是协助性服务,具体是否包含制作清单、核对权属、向其他继承人报告情况、查档取证,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咨询时把这几项拆开问,比笼统问“继承案子怎么收费”更容易得到可核对的答复。
清点范围还取决于财产权属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按这一条,清点前要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先分出配偶或他人的部分,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权属划分越复杂,需要调查的对象越多,涉及的工作量和费用构成也会不同。这是把“清点”和“调查”分别约定范围的现实原因。
三、收费标准由谁制定、咨询时核对什么
律师服务收费意见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
按这一表述,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所制定,需要考虑工时、难易程度、承受能力、风险责任、信誉和水平等因素,并由律师协会实行动态监测。咨询时可以核对的是律所自己书面列明的项目与计费方式,以及这些项目与实际工作的对应关系。本次资料未提供邯郸当地的具体收费金额或统一价目,因此不宜以“当地行情”作为核对基准,具体报价以律所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收费清单为准。
四、咨询前的材料与问题核对表
下表按“拟议委托事项—可核对的材料—需要确认的费用问题”整理,属于编辑性整理建议,供咨询前准备使用,不是法定必交材料,也不构成先后顺序要求。
| 拟议事项 | 可以准备或核对的材料 | 需要向律所确认的费用问题 |
|---|---|---|
| 遗产清点与清单制作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材料、房产证、存单、股权凭证、车辆登记等财产凭证 | 清点与制作清单是否纳入律师服务费;计费方式如何确定;清单以何种形式交付 |
| 权属与共有部分划分 | 结婚证、财产登记与出资材料、家庭共有财产的说明 | 共有划分的核对是否单独计费;与清点工作如何区分 |
| 调查协助(查档、取证) | 已知财产线索清单、可能需要查询的部门与事项 | 查档费是否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调查是否需另行授权;异地差旅费如何计算与凭证 |
| 评估、鉴定、公证对接 | 相关机构报价、已办或待办的公证事项 | 鉴定费、公证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是否协助对接及是否另计费 |
| 争议解决阶段 | 现有协商记录、调解或诉讼材料 | 诉讼阶段律师服务费如何计;诉讼费作为代付费用如何处理 |
表格中每一行的用途不同:清点行核对的是工作成果与计价口径,权属行核对的是工作量前提,调查行核对的是代付费用与授权范围,评估鉴定行核对的是第三方费用归属,争议解决行核对的是阶段划分。分列之后,费用边界才便于逐项对照。
五、把边界写进书面约定
律师服务收费意见第八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同一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
据此,咨询后进入委托环节时,建议把以下内容写清楚:遗产清点覆盖的财产范围与清单交付形式;调查协助的对象、途径与完成标准;律师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与阶段划分;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项目、支付方式与凭证提供;工作范围超出约定时的处理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这些属于合同条款的整理建议,具体条文由律所审核把关。
六、地域情境与依据边界
邯郸是本次咨询的问题情境。本次可核对的是全国层面的收费规范与民法典继承条文,未涉及邯郸当地的具体收费金额、地方特别流程或律所报价,因此文中不列具体数额。需要落到金额时,以律所书面收费说明和收费清单为核对对象;对清单外名目,可对照收费意见第八项关于“办案费”“顾问费”的禁止性表述提出询问。
咨询前可以按本文清单把三类信息备齐:一是主体与亲属关系材料;二是财产凭证与共有情况说明;三是已知的财产线索与已有沟通记录。带着这些材料谈工作范围和计费方式,费用边界会更容易落到具体项目上。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用于预约咨询及核对本文所列材料与费用问题。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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