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追加被告”所涉及的调查工作咨询费用时,可把问题拆成五个具体点分别提问:调查包含哪些内容、由谁完成、按什么方式计费、是否已包含在代理费中、调查未取得结果时如何结算;同时把律师服务费、代垫支出、向法院或鉴定机构缴纳的费用分开询问,并以书面委托合同记载为准。资料显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律所在制定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因此在承德咨询此类费用时,可核对的对象是拟委托律所自己的收费标准和合同条款;本文不列统一价目或当地行情。
一、先分清“调查费”背后对应哪几笔钱
追加被告往往需要先补充事实线索,例如驾驶员与雇主之间的用工或劳务关系、事故发生时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车辆登记人与使用人的关系、投保情况等。这些方向属于需要结合具体材料核实的事实问题,建议在咨询时逐项列出拟调查内容,再问清费用归属。
需要分开核对的项目可以包括:
- 律师服务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或某一阶段的服务对价,以及追加被告这项工作的对价;
- 代垫与第三方支出:差旅、查询、复印、公证等实际发生的成本,由谁垫付、如何结算、票据由谁出具;
- 向法院或鉴定机构缴纳的费用:与律师服务费分属不同项目,缴纳主体和票据抬头需单独确认。
二、把问题问成可以对照回答的句子
围绕“追加被告”这项调查工作,可以按下面的顺序提问,便于对方给出可核对的答复:
- 这项工作是否可以作为拟议委托事项写入服务范围,如纳入,如何计费;
- 计费方式是按件、按小时还是按阶段,是否设置预估区间与上限;
- 调查未取得预期结果或中途调整方向时,费用如何计算;
- 该项费用与代理费是否存在重复计算,哪些环节另行收费;
- 付款节点、变更委托范围时的费用调整方式,是否在合同中写明。
资料同时显示,省级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咨询时可以要求律所出示其收费标准文本,作为比对依据。
三、书面约定与材料准备
材料准备以帮助律所判断工作量为目的,属于整理建议,并非法定提交义务。可以按同一主体、同一期间、同一来源分组整理:事故认定及现场材料;医疗与费用票据;能反映驾驶员与雇主关系的工资发放、考勤、工作安排记录;车辆登记、保险与使用关系材料。整理时注明原件来源与取得时间,便于对方评估调查难度和报价。
| 想确认的事项 | 建议的问法 | 建议落到纸面的内容 |
|---|---|---|
| 服务范围 | 追加被告的调查是否在委托事项内 | 服务事项清单 |
| 计费方式 | 按件、按小时还是按阶段 | 单价、预估区间与上限 |
| 成本支出 | 差旅查询费用如何结算 | 垫付与凭票结算方式 |
| 结果变动 | 未查到线索时如何计费 | 变更与终止的费用处理 |
| 付款与变更 | 何时付款、范围变更如何调价 | 付款节点与变更条款 |
雇主责任与驾驶员责任如何分配、能否及如何申请追加被告,属于需要结合用工关系与车辆使用关系单独核对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建议与费用问题分开提问、分别记录答复;这部分结论需另行核对相应法律与司法解释。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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