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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费用咨询,报价含评估复核时哪些工作应写入委托范围

在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费用咨询中,如果报价覆盖事故认定复核阶段,委托范围应写清“做什么、做到什么阶段、交付什么、费用含哪些项目”。

在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费用咨询中,如果报价覆盖事故认定复核阶段,委托范围应写清“做什么、做到什么阶段、交付什么、费用含哪些项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律所在制定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中国政府网转载: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因此,北京地区没有可援引的统一价目表,报价是否包含复核工作,需要落到书面委托约定中逐项核对。

一、复核阶段可以协商纳入委托范围的工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施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转载: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gabgz/123886/index.html)

据此,咨询报价时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将以下工作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1. 梳理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图、询问笔录、检验鉴定材料等,对照上述三项审查内容核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
  2. 起草复核申请及理由,整理拟提交的证据材料;
  3. 在复核审查期间跟进书面审查进展,评估是否需要提出听取意见的请求,并准备到场陈述材料;
  4. 复核结论作出后,向委托人说明结论内容及后续处理衔接;
  5. 如涉及诉讼衔接,明确这部分工作是否另行委托、另行计费。

第七十五条还规定:“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这些程序变化会影响工作量和阶段安排,委托范围中可以约定出现撤销申请、诉讼受理等情形时服务如何继续或调整。

二、报价单与委托合同应写清的费用边界

建议在报价环节核对以下项目,并与律所确认是否写入合同:

  • 服务阶段:仅咨询、仅复核申请,还是覆盖复核审查全过程及后续诉讼;
  • 工作成果:复核申请书、证据目录、书面意见、到场陈述材料等分别是否包含;
  • 计费方式:按阶段固定收费、按时计费或其他方式,以及各阶段费用金额;
  • 第三方费用:鉴定评估、材料复制、差旅等支出是否另计,如何结算;
  • 程序变化:复核终止、撤销申请、结论不利或转入诉讼时,费用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应与委托合同、报价单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合同写“含复核”、授权书却未列明复核事项的情况。

三、签约前的核对顺序

可以先核对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送达情况,再核对拟委托事项处于咨询、复核申请还是复核审查阶段;随后将报价单中的工作项目与委托合同条款逐项对照,最后核对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材料整理上,建议将事故认定书、证据材料、与律所的沟通记录和报价文件按同一事项归集,便于确认费用对应的工作范围。以上为咨询准备建议,具体服务范围、承办安排和费用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公开业务资料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法律主题,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及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程序阶段和利益冲突情况向律所确认,其他案件中的报价不能替代本案约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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