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前应先核对的是能够确定补偿方式最终归属的那份确认文件——也就是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偿安置协议正式文本;未达成协议时,则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补偿决定。两版草稿本身都不能作为最终依据,只能作为比对材料。核对前还要先分清征收所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征收适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省级示范文本,两类协议的名称、签约主体和确认文件都不同。
一、先定程序,再定“哪份文件说了算”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可见补偿方式是协议的法定必备事项,最终应以正式订立的协议文本记载为准。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两版协议若一版写货币补偿、一版写产权调换,先要确认被征收人实际作出的选择落在哪一份正式文本上。
集体土地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同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上的确认文件是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实未签成的,则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二、可以按以下顺序核对
| 核对顺序 | 核对对象 | 能核对什么 |
|---|---|---|
| 第一步 | 征收补偿方案(含公告) | 本次征收允许选择哪些补偿方式,两版协议是否都落在可选范围内 |
| 第二步 | 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正式文本,或补偿决定 | 补偿方式的最终记载,以及签约主体、日期、盖章是否齐备 |
| 第三步 | 评估报告及签约前形成的选择、确认类材料 | 补偿方式与评估结果、当事人此前意思表示是否一致 |
| 第四步 | 两版草稿本身 | 差异出现在哪一条,是补偿方式整体不同,还是仅产权调换房屋地点、面积或差价结算不同 |
比对时建议围绕同一维度并列看:补偿方式、对应金额或房屋地点面积、支付或交付期限、搬迁期限。如果两版只是表述不同而实质一致,问题在文字;如果补偿方式实质不同,就属于必须由确认文件定夺的事项,不宜由代写人自行取舍。
三、两版不一致时的整理方法
建议以时间在后、且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有权机关作出的文本为工作底稿,再与补偿方案、评估材料逐项对照;两者仍冲突的,属于需要向征收部门核实并由当事人确认的事实问题,代写阶段不宜先按某一版定稿。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上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因此协议文本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后续主张。
如需委托代写,可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沟通拟议工作范围,包括文件比对、条款梳理与文本起草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以书面约定为准。
主要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公开文本:https://www.lingyuan.gov.cn/html/LYSZF/202603/0177275838209235.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107/t20210730_852178.shtml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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