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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咨询律师前行车记录仪视频怎么固定

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咨询律师前,行车记录仪视频的固定应当先于书面材料的整理:保留记录仪的原始存储卡和原始视频文件,记录设备型号与时间设置,再按认定书所载事故经过整理出一份带时间码的画面说明,使视频能够作为“主要证据”被清楚引用。

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咨询律师前,行车记录仪视频的固定应当先于书面材料的整理:保留记录仪的原始存储卡和原始视频文件,记录设备型号与时间设置,再按认定书所载事故经过整理出一份带时间码的画面说明,使视频能够作为“主要证据”被清楚引用。需要先核对的是期限和送达日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且“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视频固定因此要回答两个问题:原始文件是否完整可核,画面内容能否对应到复核请求所指向的具体事实。需要与律师沟通材料整理思路的,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一、先核对期限:视频固定服务于三日内的书面复核申请

第七十一条同时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该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将一、二、三、五、十日列为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因此这三日按工作日计算,起算点是认定书送达之日,并非事故发生之日。实务中需要找出的材料是送达回证、签收记录或其他能显示收到日期的凭证;签收日期不同,剩余准备时间就不同。

这一期限决定了视频固定的节奏。视频要在提交复核申请之前完成复制、备份和说明,因为申请本身就要载明主要证据。如果等到受理后再补交,能否补充、如何补充需要另行向受理机关核实,不能按“先交申请、后补视频”来安排。视频固定的成果应当能直接放进申请材料:一段原始文件、一份来源说明、一张时间码与事实对应表。

二、固定的对象是原始载体和原始文件

以下为材料整理建议,不是法定提交要求,具体是否提交、以何种形式提交,可以结合受理机关要求和律师意见确定。

第一,保留行车记录仪的原始存储卡。视频一旦被循环录制覆盖,后续恢复的成本和不确定性都会增加。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停止使用该设备录制,或将存储卡取出单独存放,不再向卡内写入新文件。

第二,用读卡器复制原始视频文件,保留原文件名、格式、时长、分辨率和文件大小信息。复制时建议同时记录复制时间、操作人和使用的设备。原始卡与备份分开存放,备份介质可设置为只读,避免误删或覆盖。

第三,记录设备信息与时间设置。包括记录仪品牌型号、安装位置、镜头朝向、分辨率设置,以及设备显示时间与北京时间的偏差。行车记录仪的时间未必准确,画面时间码与事故实际时间之间可能存在偏移,这一点在说明材料中应当写清楚,否则容易在核对时产生歧义。

第四,保留完整时间段的文件,覆盖事故发生前一段驶近过程和碰撞后一段停车过程。仅保留碰撞瞬间的片段,难以说明双方进入路口前的行驶状态、信号灯状态和让行情况。

第五,如具备条件,可以对原始文件做完整性校验,例如计算文件哈希值并记录。这属于技术辅助手段,不是法定要求,是否需要做、如何向受理机关说明,可以与律师商量。对播放过程进行公证同样属于可选方式,会产生第三方费用,见下文费用部分。

三、把视频与认定书所载事实逐段对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要求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以及“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复核前的视频整理,应当以认定书的“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为参照,逐段标注对应关系。

可以用一张表完成,列为:视频时间码、画面内容、认定书对应表述、差异点。差异点可以包括碰撞位置、车辆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让行顺序、视线遮挡、刹车灯亮起时点、车辆停止位置等。表格的作用是让审查者能在书面材料中直接定位视频中的哪一段对应哪一项事实争议。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该条第二款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书面审查为主,意味着视频说明要能独立读懂,时间码、画面内容和拟证明事项应当写在同一页上。

四、核对卷宗中是否已有该视频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这一条可以用来核对两件事:交警卷宗中是否已经收录行车记录仪视频,收录的是原始文件还是翻拍、截取版本;卷宗记录的视频内容与当事人手中的原始文件是否一致。查阅、复制时形成的加盖专用章的材料,可以作为咨询时说明“卷宗现有证据状态”的依据。涉及证人要求保密或者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部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这部分内容不在可径行复制的范围内。

五、视频说明与复核请求的衔接

第七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视频说明应当指向其中具体一项,例如画面显示对方车辆进入路口时信号灯状态与认定书表述不一致,属于事实层面的差异;画面显示关键碰撞位置未被记载,可能涉及主要证据是否充分。复核请求写“请求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理由部分再落到具体条款事由,比笼统写“认定不公”更容易核对。

第七十九条规定,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作出认定,撤销原认定书或者原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认定。视频固定的意义在于为这一阶段保留可用的原始材料。复核结论本身取决于审查机关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任何整理工作都不产生必然结果。

六、咨询律师前可以带的材料清单

材料 能核对什么 整理提示
事故认定书及送达凭证 复核期限起算点、认定书载明的事实与证据 签收日期要能看清
行车记录仪原始存储卡 视频来源与完整性 建议停止写入,单独存放
原始视频文件及备份 画面内容、文件信息 保留原文件名与格式信息
时间码与事实对应表 视频与认定书表述的差异 一页纸,逐段对应
设备型号与时间设置记录 画面时间与实际时间的偏差 写明偏差情况
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记录 卷宗是否已收录视频、版本是否一致 复制件应有事故处理专用章
身份证明及委托材料 申请人主体与代理事项 按受理机关要求准备

七、费用边界与常见误区

费用方面需要分开看:律师服务费属于委托事项,是否将视频梳理、复核申请书起草、材料提交纳入服务范围以及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并以书面约定为准,本文不提供报价;公证费、电子数据提取或恢复费用、鉴定评估费用属于第三方机构收费,按其标准另行核实,是否需要发生取决于视频载体的实际状态和受理机关的要求。

常见误区集中在几处:手机翻拍屏幕的画面会丢失原始文件信息;只带剪辑片段难以说明完整性;忽略送达日期会把三日工作日算错;误以为复核可以反复申请,而第七十一条明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把原始文件、来源说明和对应表三样东西备齐,咨询时就能把“视频里能看到什么、认定书里写了什么、差异在哪一段”讲清楚。

仍需核对的具体事实包括送达回证的签收日期、记录仪时间与实际时间的偏差幅度、视频是否已被交管部门调取入卷。这些事实不同,材料整理的重点和申请书的写法也不同。需要就材料清单、复核申请准备和委托范围进一步沟通的,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

本文引用的条文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施行)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及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公开文本地址: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gabgz/123886/index.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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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