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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邯郸婚姻律师:婚姻咨询中如何说明一方婚前股权在婚后的分红和增值凭证?

在邯郸进行婚姻咨询时,说明一方婚前股权在婚后的分红和增值,宜把“股权本体”“婚后分红”“婚后增值”“书面约定”分成四组事实,再用能对应取得时间、权利主体、金额和资金流向的凭证逐项说明;咨询阶段先做材料归集和待证事实对照,不急于对归属下结论。

在邯郸进行婚姻咨询时,说明一方婚前股权在婚后的分红和增值,宜把“股权本体”“婚后分红”“婚后增值”“书面约定”分成四组事实,再用能对应取得时间、权利主体、金额和资金流向的凭证逐项说明;咨询阶段先做材料归集和待证事实对照,不急于对归属下结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提醒,婚前股权本身与婚后收益在《民法典》中分属不同条文,说明时要把股权取得凭证与婚后收益凭证分开摆放,避免用一份工商登记同时证明“股权是婚前的”和“分红是婚后的”。需要预约咨询或核对材料清单,可拨打4009003957。

先分清“股权本体”和“婚后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同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按照上述条文,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这一项;婚后因生产、经营、投资产生的收益,则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咨询中要把这两层分开:第一层说明“股权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由谁取得的”;第二层说明“婚后有没有分红、有没有增值、增值怎样形成”。不能只说“股权是婚前的”,就顺带把婚后分红和增值都说成个人财产;也不宜只说“婚后有收益”,就把股权本体一并当作共同财产。具体归属还要看双方有无书面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同上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因此,咨询时还要核对有没有婚前或婚内的书面财产协议,约定是否明确提到股权、分红、增值。

四类凭证分别说明什么

凭证类别 建议核对的内容 能说明的问题
股权取得凭证 婚前出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档案、婚前出资流水、结婚登记时间 股权取得时间、初始出资、权利主体是否在婚前
婚后分红凭证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公司章程分配条款、公司付款流水、个人收款账户流水、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 分红是否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时间、收款主体
婚后增值凭证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净资产变动记录、增资扩股协议及出资流水、股权转让协议及对价凭证、评估报告 股权价值变化的期间、金额和形成原因
书面约定凭证 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原件,签署时间、签署主体、约定范围 双方是否对股权、分红、增值另有书面约定

这些材料分别对应不同事实,建议按同一笔分红、同一段增值期间归组,不要混装。分红可以按“股东会决议—公司付款流水—个人收款账户—个税记录”归为一组;增值可以按“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间增资、转让、评估”归为一组。增值凭证能说明价值变化的金额和期间,但不能单独替代对归属条件的分析,仍要结合书面约定和具体收益性质核对。上述是整理建议,不是法定提交顺序;凭证能否被采信、能证明到什么程度,还要看原件、形成时间以及与其他材料能否相互对应。

建议的核验顺序和说明方法

建议按以下顺序整理:第一步,用结婚登记时间和股权取得文件确定“婚前”时点;第二步,按年度列出婚后分红,逐笔对应决议、流水和税单;第三步,按年度或转让节点列出股权价值变化,注明变化原因和计算口径;第四步,查找书面财产协议,确认是否对股权收益另有约定。这个顺序只是方便把事实分组,不是法律规定的先后条件。

说明时可以使用“事实—凭证—待核实”三列表格。比如:待说明事实写“某年某月前取得股权”,凭证写“工商档案、出资协议、出资流水”,待核实写“登记时间与实际出资时间是否一致”;待说明事实写“某年度分红”,凭证写“分红决议、银行流水、完税记录”,待核实写“决议金额与实际到账是否一致”;待说明事实写“股权婚后增值”,凭证写“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增资协议”,待核实写“增值期间和形成原因”。这样能让听的人知道每份材料对应哪一项事实,而不是把一摞材料笼统称为“股权证明”。

常见误区可以提前排除:只看工商登记,不看婚前出资和取得协议;只看分红决议,不看实际到账流水;把公司净资产直接当成股东个人财产;把婚前股权在婚后的增值一概说成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忽略书面约定;用截图代替原件。对邯郸婚姻律师而言,咨询中把这些问题逐项问清,比先给一个笼统结论更有助于后续判断。

费用边界与咨询准备

如果委托律师协助整理凭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后续代理,律师服务费属于委托合同约定的事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诉讼费、评估费、审计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具体由相应机构收取,需另行核对。本次资料没有提供邯郸当地的具体收费金额,无法给出报价,也不宜用其他城市的数字代替。咨询前可以把材料按“股权取得”“婚后分红”“婚后增值”“书面约定”四个文件袋分装,附一页目录,写明哪些是原件、哪些是复印件、哪些事实还需要补充。这样既方便说明,也方便核对。

本文只依据全国层面的《民法典》条文讨论凭证说明方法,未引用邯郸地方性收费、登记或裁判规则;具体凭证是否完整、某项收益能否对应到特定期间,仍需结合原件核对。如准备在邯郸推进婚姻咨询或后续委托,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涉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请先拨打110;公共法律服务可拨打12348。

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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