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核对两版合同是否指向同一委托事项、同一收款主体和同一付款条款,并把签署页、落款日期与合同原件来源放在一起比对;付款人姓名只是其中一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九项,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核对付款人时,需要同时确认款项付给谁、票据由谁开具、合同由谁签署。
先比对版本与签署信息
建议按同一维度列一张核对表:委托事项与合同编号是否一致;两份合同的签署页是否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律所盖章;落款日期与版本来源(纸质原件、扫描件、由谁提供);付款条款中的付款人、金额、付款节点、收款账户名称。
资料显示,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收案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收费票据一一对应。两版合同付款人不同,可以先确认哪一版是双方最后签署并留存的文本,差异属于修订、打印错误还是不同付款安排,再请律所书面说明以哪版为准。这属于材料核对建议,不构成对合同效力的判断。
再核对付款去向与费用边界
付款人条款需要与收款账户、票据抬头相互印证。根据第九项,律师服务费应由律所财务统一收取并出具合法票据。咨询前可以核对收款账户的开户主体与律所名称是否一致,付款凭证的用途备注、开票信息与合同是否对应。付款人如果是委托人以外的主体,建议进一步核对付款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代付安排是否有书面记录,以及票据抬头如何开具。
根据第八项,律所应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核对时可以把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等代付费用与律师服务费分开,分别看合同约定和凭证。拟将某一阶段工作纳入委托时,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前的准备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咨询前可以准备:两版委托合同及签署页、付款凭证与银行流水、收费清单或报价沟通记录、律所出具的确认文件。咨询时可以直接问清:两版合同以哪版为准、付款人条款如何理解、收款账户与票据抬头如何对应、拟委托工作范围包含哪些阶段、费用如何构成。
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上述规范性文件为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可在国务院网站查阅: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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