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家暴维权律师收费标准咨询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费用如何核对

在北京处理家暴维权事务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涉及的律师费用,需要以具体律所书面确定的标准和委托合同为准。

在北京处理家暴维权事务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涉及的律师费用,需要以具体律所书面确定的标准和委托合同为准。按照现行律师服务收费政策,“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要统筹考虑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第一项,2021年12月28日成文)。因此,核对费用的关键,是把保护令程序中可能出现的三类支出分开: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再逐项对应到书面约定、收费清单和有效凭证上。咨询前可以先整理报警记录、告诫书、伤情材料、管辖连接点等事实,方便说明工作量与紧急程度;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4009003957,可用于确认咨询与委托的计费口径。如正面临人身危险,应优先报警(110),或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渠道求助,商业咨询不替代紧急处置。

一、规则起点:收费标准由律所制定,核对对象是三类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律所自主制定标准、行业协会动态监测的机制。上述收费意见第一项明确,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这意味着在北京咨询家暴维权与保护令程序费用时,可供核对的是具体律所制定并适用的收费标准及合同条款,不能把某一数字当作统一价目套用。

费用边界在收费意见第八项中有直接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同项还明确,律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八项同时划出了几条不可逾越的线: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显失公平,不得以欺骗、诱导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价格,不得串通操纵价格;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性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咨询时如遇到以“打点”“疏通”为名的收费项目,可以直接对照这一条判断。

二、保护令程序的节点,如何对应到计费范围

保护令程序有明确的法定节点,这些节点决定了律师工作的内容与时长,也决定了委托范围应当怎样谈。

主体上,《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委托主体是当事人本人还是代为申请人,会直接影响服务范围与沟通成本,咨询时应当说明。

申请方式上,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是否需要代为起草申请书、整理证据并配合口头申请记录,属于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的事项。

管辖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受诉法院是否在北京,关系到是否会产生“异地办案差旅费”,这一项应与律师服务费分开列明并要求凭证。

作出方式与条件上,第二十六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第二十七条明确:“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请求事项的多少、证据组织的难度,都是律所制定收费标准时会考虑的“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时限上,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紧急情形下的响应速度会影响工作安排,可以询问律所在紧急处理时是否调整计费方式,以律所书面说明为准。第二十九条列明了保护令可以包括的措施,包括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及相关近亲属、责令迁出住所,以及保护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后续节点上,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撤销、变更、延长是否作为独立阶段另行计费,应当在委托时问清并写入合同。

三、咨询时的核对清单

核对项 建议问清的内容 用途
咨询本身 是否单独计费、按次还是按时长、超时如何计算 明确咨询阶段支出,避免与后续委托费用混同
委托范围 保护令是单独委托,还是与离婚、抚养、财产等事项一并处理 范围不同,工作量与报价基础不同
阶段划分 申请、法院询问、裁定送达、撤销变更延长是否分阶段计费 与法定节点对应,便于逐段核对
律师服务费 金额、计费方式、支付节点、是否开具发票 属于收费清单第一项
代付费用 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是否据实另行支付 依收费意见第八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需有效凭证
差旅费 受诉法院是否在北京以外、差旅标准与凭证形式 异地办案差旅费需单独列明并附凭证
禁止性项目 是否存在“办案费”“顾问费”等名目 收费意见第八项明确严禁
书面文件 委托合同收费条款、收费清单、发票、转账记录是否一致 三者对应便于事后核对

四、咨询前可以整理的事实材料

材料整理属于建议性准备,目的是让律所准确判断工作时长与难易程度,并非申请保护令的法定前提。

一是家暴事实材料。《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报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就诊病历等,既关系到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条件的证明,也关系到律师评估证据组织的工作量。二是管辖连接点材料,如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居住证明、家庭暴力发生地的相关记录,用于判断受诉法院。三是申请方式相关情况,比如此前是否已书面申请、是否存在书写困难需要口头申请。四是时间因素,包括危险是否处于紧急状态、保护令是否已经作出、有效期从何时起算、是否需要申请变更或延长。五是既有支出凭证,如已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票据,便于在咨询时区分哪些属于代付费用。

五、几个容易混淆的边界

第一,保护令程序是否产生诉讼费用,本次资料未涉及。如受理法院就相关程序收取费用,按收费意见第八项,诉讼费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应提供有效凭证;具体是否收取、如何收取,需向受诉基层法院核对。

第二,口头报价与书面约定要分开看。收费意见第八项要求律所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清单,并对代付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提供有效凭证;咨询阶段能否取得书面报价,属于与律所协商的事项,建议把最终确认的计费方式写入委托合同的收费条款。

第三,紧急程度与费用之间的关系,应以律所书面标准为准。第二十八条的七十二小时与二十四小时时限影响工作安排,但资料未规定紧急案件必须加价或不得加价,不宜自行推断。

第四,代为申请的主体安排要与委托主体一致。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但谁与律所建立委托关系、谁支付费用、发票开给谁,建议在合同中写清。

综合来看,核对北京家暴维权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的律师费用,落点是三张纸:律所适用的收费标准说明、写清服务范围与计费节点的委托合同收费条款、列明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及差旅费的收费清单与凭证。把保护令的申请、裁定、有效期内的变更延长分别对应到委托范围,再逐项比对金额与凭证,费用结构就清楚了。尚未确认的材料、事实或委托条件,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 4009003957 进一步核对。

参考来源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第八项,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通过,2016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条,https://www.spp.gov.cn/zdgz/201512/t20151228_109929.s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北京家暴维权律师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