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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河北讨薪律师费用咨询,分阶段收费未写调解与裁决节点怎么核?

先核书面收费条款,不要先套一个“河北标准价”:把“调解”“裁决”分别还原为具体的服务阶段、工作内容、收费金额或计算基数、支付触发点及代付费用,再用收费清单、发票和付款记录交叉核对。河北是咨询场景,本次资料未提供河北统一收费标准或具体报价,无法据此判断某个金额高低;能核对的是律所自行制定并写入委托合同的收费安排。

先核书面收费条款,不要先套一个“河北标准价”:把“调解”“裁决”分别还原为具体的服务阶段、工作内容、收费金额或计算基数、支付触发点及代付费用,再用收费清单、发票和付款记录交叉核对。河北是咨询场景,本次资料未提供河北统一收费标准或具体报价,无法据此判断某个金额高低;能核对的是律所自行制定并写入委托合同的收费安排。

一、先明确“调解”“裁决”分别指什么

分阶段收费的项目、方式、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律所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协议未写调解与裁决节点时,不宜只问“总共多少钱”,而应要求律所把这两个词落到可核对的对象上:是哪个机构主持或处理的调解,是仲裁裁决还是其他裁决文书,阶段以何种具体行为或文书为标志。

还要核对:调解是否包含多轮、是否包含仲裁程序中的调解;调解不成转入裁决后,已收费用是否抵扣、是否另计;裁决阶段是仅指取得裁决文书,还是包含后续款项落实。这些内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并非全国统一的固定收费项目。

二、按同一维度核对合同、清单和票据

核对维度 具体看什么 能解决什么问题
合同主体与事项 委托合同甲方、律所全称、争议事项是否指向同一讨薪事项 确认向谁付费、费用对应哪起事项
阶段名称与边界 “调解”“裁决”各自的启动标志、结束标志和工作内容 防止同一工作被重复计费或阶段范围不清
费用构成 律师服务费金额或计算基数;仲裁费、鉴定费等代付费用是否单列 区分律师服务费与第三方费用
支付与票据 收款账户、发票、收费清单、付款记录是否一致 核对是否由律所统一收取并出具合法票据
转阶段安排 调解不成转裁决、多轮调解、委托范围变化时如何结算 避免后续对“是否另收费”产生争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要求,律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律所应当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并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列明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代付费用及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九项还明确,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确因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由律师代收的,应当在代收后3个工作日内将代收的律师服务费转入律师事务所账户。核对付款时,可重点看收款主体是否为律所、票据是否合法、合同与票据所载事项和金额能否对应。

三、咨询时的提问顺序

建议先向律所说明欠薪主体、欠薪期间、金额、现有证据以及目前处于调解还是裁决环节,再要求律所出具书面收费方案,分列“调解”“裁决”的服务内容、费用金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时点和代付费用。对“调解不成转裁决”“多轮调解”“裁决后款项到账”等情形,要求写入合同或书面补充确认。最后将合同、收费清单、发票、付款记录放在一起比对,核对律所名称、事项、金额和案件编号能否一一对应。

如果律所只给总价、拒绝拆分节点,或收费主体与合同、票据不一致,建议暂缓签约,要求书面说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沟通同样以书面约定、收费清单和合法票据为基础,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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