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准备离婚诉讼律师委托时,合同、授权与退费条款应当作为一组书面材料来核对:合同看服务范围和费用项目是否分列,授权委托书看案件、审级和权限是否与合同一致,退费条款看委托解除或终止时服务费、代付费用和差旅费如何结算。本次资料没有天津统一收费标准或统一退费比例,不能给出具体金额,也不宜把某一条款直接当成有效或无效;可以先整理合同草案、授权委托书、收费清单、付款凭证和代付票据,再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4009003957)做咨询前的逐项核对。
一、合同:先看收费项目是否分栏,再看服务范围是否具体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第八项提出:“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同一项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这意味着,在天津咨询离婚诉讼委托时,合同里的费用不宜只写一个总价。建议把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分栏列明,并让律所提供收费清单。第八项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因此,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属于代付性质的项目,应与律师服务费分开核对,并保留有效凭证。
合同中的服务范围也建议写到具体阶段和工作内容。例如,一审代理、二审代理、执行代理、调解、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等分别是否包含,是否另行计费,可以在合同或附件中列明。仅写“离婚纠纷委托”四个字,后续容易对“某个阶段是否包含”产生不同理解。承办律师姓名、合同乙方是否为律师事务所全称、收款账户名称是否与合同乙方一致,也建议一并核对;付款后保留转账记录和发票。
对“办案费”“顾问费”等名目,第八项有明确边界:“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看到这类收费名目,可以要求说明对应何种具体服务、是否属于上述三类费用、能否提供凭证,避免与律师服务费混同。合同中出现“阴阳合同”安排时,第八项也明确禁止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
二、授权:案件、审级、权限三项要与合同对齐
授权委托书是委托关系中的另一份核心文件。本次资料没有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法定格式条款,以下属于材料核对建议,不是法定先后顺序。可以先看授权书上的案件标识是否完整: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受理法院、案号(如有)、案由。天津的法院名称建议写全,避免仅写简称。
权限部分建议逐项核对,而不是只看“全权代理”四个字。可以要求写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如采用特别授权,是否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等事项。每一项权限对应不同诉讼行为,逐项写明比概括授权更容易与合同服务范围对应。
审级和期限也要与合同一致。合同写“一审代理”,授权书却写到“二审”或“执行”,或者授权起止日期与付款节点对不上,都会影响对服务范围和费用的理解。建议一审、二审、执行分别写明是否委托、如何收费、授权到哪个阶段。涉及转委托、承办律师变更的,也可以询问合同和授权书中是否写明通知方式。
授权书建议由委托人本人签字,空白授权书、空白权限栏不宜先签。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本人到庭、调解安排、开庭时间等具体要求,建议向受理法院核实,不以合同约定替代法院程序要求。
三、退费条款:本次资料没有统一比例,重点看书面结算规则
本次资料没有提供律师服务退费比例、退费计算方式或天津地方退费规则,不能据此判断“应该退多少”。退费条款主要看双方书面合同如何约定,以及实际履行到什么阶段、哪些费用已经实际发生。可以围绕以下事项与律所协商写明:出现委托解除、终止或承办变更时,律师服务费按哪个阶段结算;尚未进入的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对应费用如何处理;已经提供的咨询、起草文书、立案、开庭、调解等工作如何记录;代付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按实际支出和凭证结算,未发生的代付项目如何处理;异地办案差旅费按哪些有效凭证结算;已付款、应收款、应退款如何对冲,退款时间和方式如何安排。
如果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签约后不退”等表述,本次资料不足以判断其效力,建议结合合同全文、实际履行情况、付款凭证和具体退费诉求另行核对,不宜仅凭一句话下结论。
如合同约定风险代理,则要另看专门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七项提出:“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专门的书面风险代理合同,并在风险代理合同中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当事人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并就当事人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达成的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进行提示。”(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具体案件是否属于禁止风险代理范围、最高收费金额限制如何适用,需结合该规定和案件情况另行核对,不能仅凭合同名称判断。
材料核对时,可以按下表分组:
| 材料 | 能核对什么 |
|---|---|
| 合同及附件 | 服务阶段、费用项目、退费结算、承办律师 |
| 收费清单 |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是否分列 |
| 付款凭证和发票 | 付款对象、金额、时间与合同是否对应 |
| 授权委托书 | 案件、审级、权限、期限 |
| 代付票据 | 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实际支出 |
| 差旅票据 | 异地办案差旅费凭证 |
| 服务记录和沟通记录 | 已发生工作与费用节点 |
四、把服务工作和裁判结果分开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020-05-28通过,2021-01-01施行,原文: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该条还列举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并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这条的适用方式看,是否准予离婚由法院结合感情是否破裂、调解情况等审理判断。委托合同可以把服务内容写成代理诉讼、提交证据、参加调解、领取文书等具体工作,把结果预期与服务工作分开,不宜把某一裁判结果写成已经确定的事实。
五、天津咨询前的核对顺序
天津是本次问题的事件情境。本次资料没有天津地方统一收费标准、律所报价或地方退费规则,不能给出具体金额。咨询时可以把问题从“天津离婚诉讼律师多少钱”改为“本项目服务费对应哪些工作、哪些费用由我另行支付、退费如何结算”,更容易得到可核对的信息。
建议的整理顺序是:先看合同费用表和服务阶段,再看授权委托书的案件、审级和权限,然后核对付款凭证、收费清单和代付票据,最后逐条谈退费结算。这个顺序只是编辑建议,不是法定程序。可以准备一页纸,写清当事人信息、受理法院、案件阶段、拟委托事项、预算、已付款、授权权限和退费诉求,咨询时逐项询问。
如果合同、授权书、收费清单和付款凭证之间有不一致,或退费条款表述不清,建议先把不一致处标出来,再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4009003957)咨询核对。涉及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况,请优先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当地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等公共渠道。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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