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不是合同签约人时,咨询前应先说明的不是单一一份“授权书”,而是四层关系:咨询人与签约人是什么身份关系、签约人是否授权及授权范围、咨询人能否代表签约人确认委托和费用、合同权利义务及付款责任由谁承担。律所据此核对利益冲突、委托主体和服务范围;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授权是否有效、咨询人能否代签委托合同,需结合授权文件原文和具体事实另行判断,不能仅凭咨询人口头陈述确定。
一、建议先说明的授权关系
| 核对维度 | 建议说明的内容 | 可用于核对的材料 | 作用 |
|---|---|---|---|
| 身份关系 | 咨询人是签约人的员工、法定代表人、亲属、代理人,还是合同相对方或无关第三方 | 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亲属关系材料等 | 明确咨询人站在哪一方、为何了解合同 |
| 授权来源与范围 | 签约人是否出具授权,授权事项是仅咨询、提交材料,还是包括确认费用、签署委托合同、和解等 | 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授权期限及权限条款 | 判断咨询人能否代表签约人对外表达意思 |
| 合同与利益归属 | 谁是合同权利人、义务人、实际付款人,咨询人与该合同有何利益关系 | 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收据或发票、沟通记录 | 核对委托主体和利益冲突 |
| 费用承担 | 拟由谁委托、谁支付律师服务费,是否涉及代付诉讼费、鉴定费等第三方费用 | 委托意向说明、费用沟通记录 | 避免把咨询人当然视为委托人 |
这些属于咨询准备中的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必交清单;是否要求补充原件、是否需签约人本人确认,可由律所根据个案提出。
二、律所端通常核对什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公开业务资料显示,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因此,咨询人不是签约人时,律所一般会先核对委托主体和利益冲突,再决定是否接收材料、由谁确认委托。咨询人可先说明授权关系,再提供合同、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便于律所判断材料用途。
费用边界也需同步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代付费用及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代付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非签约人咨询不当然成为委托人,也不当然承担费用;谁与律所建立委托、谁支付费用,可在咨询时说明并与律所书面确认。原文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三、天津咨询场景的核对提示
天津是咨询场景,不能仅凭城市名称推定某家律所在天津设有办公室或当然具备当地办理条件。如通过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其资料显示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是否承接、由谁承办、服务范围如何,仍需以沟通和委托约定为准。联系时可先说明“我不是合同签约人,我的身份是……,现有授权是……,拟由谁委托和付费”,再谈材料与费用,核对会更顺畅。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