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户出现两份承包合同、地块编号不一致时,费用约定要核对的事项是把“权属合并”拆成可描述的工作项,分别写进委托范围和收费条款,并核对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与差旅费是否分开列明。塔城地区的具体收费金额,本次资料没有涉及,需要向承办律所逐项核对;可以核对的是收费结构与工作范围这两层内容。
一、费用约定中应分开的三条线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同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该条文同时明确,“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对应到同一户两份承包合同的情形,建议在书面约定中分别列明:律师为核对两份合同、比对地块编号与面积四至、梳理差异说明所提供的工作,计费方式是固定费用、按阶段计费还是其他方式;测绘、勘验、评估、查档等可能由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属于另行支付的代付费用,需要凭有效凭证结算;如涉及异地办理,差旅费单独列项。上述工作是否纳入服务范围以及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确定。
二、“权属合并”相关工作的核对顺序
可以按以下顺序整理,帮助把工作项写清楚:
- 合同本身:两份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发包方、承包方名称、地块编号、面积、四至、附图,确认是否为同一承包主体、同一轮承包关系。
- 编号差异:两份合同编号不同的可能原因(分户、并块、重测、录入差异等)需要向村集体、乡镇或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并把核实过程列为拟议工作内容。
- 与其他材料的对应:承包经营权证、台账、征收调查登记表中的地块信息与两份合同如何对应。
- 工作清单:根据上述比对结果,明确需要律师出具比对说明、参与沟通、申请勘验或委托测绘等具体事项。
这些属于整理与核验方法上的建议,不构成法定先后顺序,也不替代对承包关系本身的实体判断;两份合同能否合并处理、以哪份为准,需要结合原始登记材料另行核实。
三、进入诉讼阶段后的费用边界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2007-04-01施行)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该办法第三条同时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因此,涉及地块测绘、勘验、评估的费用,按上述规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不属于律师服务费,也不在法院代收代付范围内。上述规定来源为国务院令481号,原文载于 https://www.hengqin.gov.cn/lab/flfg/xzfg/content/post_3516588.html ;“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原文载于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核对清单
签署或复核委托合同时,可以逐项确认:两份承包合同及权证是否已作为附件列明;地块编号差异的核实工作是否写入服务范围;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是否分列并约定凭证要求;测绘、勘验、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式是否写明;收费清单是否以书面形式提供。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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