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核对责任事实与伤情时,建议先按上述法定赔偿项目逐项整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误工减少收入的相应凭证,再对照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确认管辖法院,并核对起诉文书中记载的实际日期与主体信息。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资料提供的官方全文链接: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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