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法律文书代写律师咨询,起诉状与答辩状对同一事实表述不一,应核对哪些底稿来源?

起诉状与答辩状对同一事实表述不一,建议先按“同一主体、同一期间、同一金额、同一履行方式”四条线,把差异定位到具体语句,再回到形成时间最早、可出示原件的底稿核对。可以优先核对合同与协议原件、往来函件与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付款与履约凭证、身份与授权材料,以及两份文书各自的历次修改稿。核对的目的,是弄清哪一种表述有底稿支撑,…

起诉状与答辩状对同一事实表述不一,建议先按“同一主体、同一期间、同一金额、同一履行方式”四条线,把差异定位到具体语句,再回到形成时间最早、可出示原件的底稿核对。可以优先核对合同与协议原件、往来函件与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付款与履约凭证、身份与授权材料,以及两份文书各自的历次修改稿。核对的目的,是弄清哪一种表述有底稿支撑,为后续补充说明或举证作准备。

先分清两份文书的角色与时间点

起诉状与答辩状由不同主体、在不同阶段制作,功能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两份文书制作时间有先后,陈述角度也可能不同,出现表述差异本身需要核对,不宜直接推定为虚假陈述。

建议核对的底稿来源

核对的思路,是让每一处差异都对应到一份可以回溯的底稿。以下为整理建议,不是法定提交顺序,也不构成对文书效力的判断。

核对维度 可核对的底稿 能说明什么
主体与授权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两份文书所涉主体是否同一,签署人是否有相应权限
时间节点 合同签订页、补充协议、往来函件邮戳、聊天记录时间戳 哪一版本的时间表述有原始记录对应
金额与计算 合同价款条款、转账凭证、发票、对账单、结算单 数额及计算方式能否由原始凭证还原
履行方式 送货单、验收单、履约记录、会议纪要、现场照片 实际履行过程与哪一份表述更接近
意思表示形成 往来邮件、微信原始载体、录音录像、证人证言 双方沟通经过及关键表述的上下文
文书版本 起诉状与答辩状的初稿、修改稿、定稿及提交回执 差异是笔误、修改遗留,还是主张本身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并明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七十三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核对时以原件为先,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注意保留原始载体,复制件则说明来源和形成过程。

核验顺序与咨询准备

建议按“先定基准、再列差异、后补说明”的顺序整理:先确定一份形成时间最早、原件齐全的底稿作为基准;再把两份文书中的差异逐条摘出,注明各自对应的底稿及缺失项;最后就无底稿支撑的表述准备补充说明或补强材料。涉及电子数据的,可以同时保存导出记录和原始设备信息;涉及证人陈述的,可以先行梳理证人与待证事实的关联。

上述条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修正文本),公开文本: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文书写代是否纳入委托范围、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确认;诉讼费等第三方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核对。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北京法律文书代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