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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机动车事故责任律师收费标准:责任认定阶段咨询费怎么问

北京机动车事故责任律师的咨询费,本次资料未提供全市统一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事故责任认定阶段问咨询费,宜把“问价格”拆成问计费项目、问服务范围、问计费依据、问书面约定四件事,并带上事故认定书和已有材料说明情况。

北京机动车事故责任律师的咨询费,本次资料未提供全市统一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事故责任认定阶段问咨询费,宜把“问价格”拆成问计费项目、问服务范围、问计费依据、问书面约定四件事,并带上事故认定书和已有材料说明情况。需要核对具体报价时,可以直接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并向律所索取书面收费说明。

一、收费标准由律所制定,先弄清“向谁问、问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

这段规定说明三件事。第一,咨询费属于律师服务收费项目的一部分时,其项目、方式和标准原则上由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制定,北京地区也没有本次资料可以确认的统一咨询费金额。第二,律所制定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第三,省级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所收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这属于行业监测安排,不能据此推导出某一个固定价格。

因此,责任认定阶段问咨询费,适合问“贵所对这类咨询如何计费”,而不是问“北京统一标准是多少”。前者对应律所自主制定的收费方案,后者在本次资料中没有依据。

二、责任认定阶段先核对认定依据,再谈咨询工作量

责任认定阶段的咨询,通常要先看事故认定书和手头材料。咨询费的高低与律所对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的判断有关,而责任认定本身要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什么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施行)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把这两条放在咨询场景里,用途是帮助梳理“要问律师的事实范围”: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哪一方承担全部、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认定理由中是否涉及逃逸、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是否存在多方过错;有没有交通意外或一方故意的情形。事实越具体,律师越能判断咨询需要投入多少时间、是否需要进一步核对材料。这里不意味着咨询费按责任结论高低定价,收费仍由律所按照其收费方案,结合前述工作时间、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

三、咨询费怎么问:五个方向与对应核对对象

以下提问方向属于咨询准备的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必答清单,也不代表所有律所都单列同样的收费项目。具体以律所出具的收费方案和双方约定为准。

提问方向 可以怎么问 需要核对的对象
收费项目 责任认定阶段咨询是否单独计费;按次、按小时还是按阶段计费 律所收费方案中列明的项目名称和计费单位
服务范围 本次咨询意见覆盖哪些内容;是否包括查阅材料、分析认定书、说明后续处理方案 咨询对应的具体工作内容和交付形式
计费依据 工作时间如何记录;咨询时长如何起算;是否有最低计费时长 收费方案中的计费规则和时长记录方式
费用边界 报价是否包含代书、代理、差旅等后续工作;哪些费用另行计算 收费方案与委托合同中关于费用包含范围的条款
书面文件 收费方案、委托合同、发票如何出具;付款节点如何约定 书面收费说明、合同文本和付款凭证

提问时可以把事故情况先说清楚:事故发生时间、事故认定书的责任结论、是否有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失、目前手头有哪些材料、希望律师回答什么问题。这样问的好处是,律所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量说明计费方式,咨询者也能把“总价”拆成“项目、单位、范围、时长”逐项核对。

四、费用边界:律师服务费与其他支出分开问

本次资料能够确认的是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方式、标准原则上由律所制定。咨询费是否单列、是否与后续代理费分别计算、报价中包含哪些工作,需要向具体律所核对。咨询时可以明确问一句:“这个报价对应哪些工作,哪些事项需要另行计费?”并将答复落到书面收费方案或合同条款中。

案件处理中还可能涉及律师服务费以外的支出,例如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本次资料没有列出这些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宜自行推算。稳妥的做法是把“律师服务费”和“其他支出”分栏询问:律师服务费对应哪些服务;其他费用由哪个机构收取、是否代收代付、是否包含在报价内。对方答复后,再核对收费方案和票据,避免把不同性质的费用混在一起比较。

五、咨询前可以整理的四组材料

材料整理的目的是让律师快速判断事务难易程度和工作时间,从而把收费问题问清楚。以下属于建议整理项,不是法定必交材料,也不构成委托前提。

第一组是事故认定书及收到记录。核对认定书编号、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责任结论和认定理由,确认自己收到文书的日期。第二组是现场与车辆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车辆损坏照片、监控线索等,用于说明事故发生经过。第三组是保险材料。包括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及保险报案记录,便于说明赔付关系。第四组是人身和财产损失材料。包括病历、医疗票据、维修定损单等,便于说明咨询是否只涉及责任认定,还是同时涉及损失核算。

整理时建议按“同一事项、同一期间、同一主体”分组,把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并制作一页简要事实清单。清单可以写:事故时间、认定结论、已发生费用、希望咨询的问题。这样在与律所沟通咨询费时,能够把工作量说具体,也便于核对报价对应的服务范围。

六、把“问价”变成可核对的委托条件

责任认定阶段咨询费的询问,落点不在打探一个统一数字,而在确认四件事:收费项目是否单列、计费单位是什么、服务范围覆盖到哪里、书面文件如何约定。律所依据其收费方案,统筹工作时间、难易程度、承受能力、风险责任、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确定标准;咨询者则依据事故认定书、材料清单和书面报价逐项核对。双方把项目、范围、时长、费用边界写清楚,后续委托和付费才有可比对的依据。

如果对事故认定结论有异议,相关处理程序和期限需要另行核对,本文资料未展开。需要进一步核对收费方案、咨询范围或委托条件的,可以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参考来源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施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转载,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gabgz/123886/index.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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