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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棚户区改造维权律师咨询:范围图与入户调查表门牌号不一致,先核对哪份底册?

先核对征收部门形成的分户调查登记底册,对已登记房屋再用房屋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校准;范围图和入户调查表放在后面作对照。门牌号差异首先影响“是不是同一户、同一房屋”,不宜仅凭范围图或入户调查表上的门牌号直接判断。

先核对征收部门形成的分户调查登记底册,对已登记房屋再用房屋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校准;范围图和入户调查表放在后面作对照。门牌号差异首先影响“是不是同一户、同一房屋”,不宜仅凭范围图或入户调查表上的门牌号直接判断。

一、先看调查登记底册,再看登记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因此,征收调查登记底册及其公布结果,是核对“征收部门登记的是哪一户、哪一处房屋”的起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同一办法第九条还规定,对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未经登记的建筑,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二、门牌不一致时的核对顺序

建议按同一房屋分组核对,而不是只按门牌号分组:

顺序 核对对象 重点看什么 作用
1 分户调查登记底册及公布结果 坐落、门牌、权属人、用途、面积等是否指向同一房屋 确认征收部门登记、公布的调查结果
2 房屋登记簿、权属证书 坐落、幢号房号、用途、面积;证书与登记簿是否一致 已登记房屋的校准基准;不一致时按上述规则处理
3 征收范围图 房屋位置与范围红线能否对应 判断房屋与征收范围的对应关系
4 入户调查表 现场门牌、房屋现状、调查时间、调查人员 解释差异来源,与前三项对照

门牌号只是识别房屋的线索之一。建议把底册、登记簿、范围图、入户调查表各自记载的门牌、坐落、幢号房号、面积、制作时间和制作主体列在一起,先确认是否指向同一房屋,再判断差异出在哪一环节。底册未公布或无法对应时,需进一步核对征收部门的调查登记材料及公布记录;未登记建筑则看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

三、咨询律师前的材料整理

可按“同一房屋”建一组材料:房屋登记簿和权属证书、分户调查登记底册及公布记录、征收范围图、入户调查表。每份材料标注形成时间、制作主体、所载门牌和坐落,并书面记录差异点。咨询时可请律师协助核对材料指向的房屋是否同一、评估对象是否明确,以及后续在哪个程序环节提出核对意见;具体服务范围以双方书面委托约定为准。

来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公开文本:https://www.lingyuan.gov.cn/html/LYSZF/202603/0177275838209235.html;《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公开文本:https://www.nkjx.gov.cn/nkqrmzf/c126557/202507/2c0ddc644497495db1d645cb0ddb716f.shtml。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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