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赡养纠纷咨询前,建议围绕三条线准备材料:老人的收入与生活状况、老人的医疗支出、子女的赡养情况。赡养费请求在法律上要落到两项事实——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以及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见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站转载: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准备材料的目的,是让这两项事实各自有可以核对的对象、期间和数额。第一次咨询可以把已有材料按这三组先归拢,尚缺的部分单独列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一、先明确材料要对应哪两个事实
赡养纠纷咨询中常见的情况是:老人手里有一叠票据,子女一方的收入和给付情况却说不清楚。按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表述,父母的给付请求需要两项事实同时具备:一是父母一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二是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两项事实的证明方向不同,材料也不能互相替代。
老人“缺乏劳动能力”,可以从年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鉴定或残疾评定、重大疾病诊疗记录等角度准备;“生活困难”则更多落在收入水平与必要支出的对比上,包括养老金、其他收入来源、住房情况、日常开销和医疗负担。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说明子女的数量、各自的经济状况、既往是否给付、给付多少、是否与其他子女分担等情况。材料整理时可以按“老人一侧”和“子女一侧”分开,避免混在一份清单里。
二、老人收入与生活状况材料
这一组材料要回答的是:老人每月有多少收入、有哪些固定支出、生活是否出现缺口。
可以整理的材料包括:退休证或养老待遇核定材料;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记录和银行流水;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或补贴的发放凭证;残疾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房屋租赁收入、土地流转收入等其它收入凭证;大额存款、理财、保险等财产线索;住房情况(自有、租赁、与子女同住);日常生活开支的凭证,如水电燃气、物业、护工或保姆费用等。
核对时建议注意三点。其一,主体一致:银行流水、发放凭证上的账户名与老人本人一致,代领或代收的要能说明关系。其二,期间连续:收入类材料最好覆盖连续若干个月或一个完整年度,避免只取某一个月;不同年度的养老金调整要分段列明。其三,数额对应:把每月固定收入合计、每月固定支出合计分别列出,注明每一项的凭证出处,形成一张简表,比散放票据更便于咨询时说明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收入低本身与“生活困难”之间还需要结合支出情况判断,材料的作用是把这个判断建立在可核对的数据上,而不是替读者下结论。
三、医疗支出材料:区分医保支付与个人自付
医疗支出往往是赡养纠纷中数额争议最大的部分,也是材料最容易重复计算的部分。
可以整理的材料包括: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医疗费收费票据;医保结算单或结算记录;长期用药的处方与购药发票;护理依赖相关材料,如护理证明、护工协议与付款凭证;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材料。
核对的重点在于把“总医疗费”“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自费项目”分开。同一笔住院费用,收费票据上的总额与结算单上的个人自付金额不是同一口径,整理时应分别标注,并按年度或按住院次数分段累计。票据日期应与病历、出院记录的时间对应;跨年度治疗的建议按年度分册,便于说明各年度的负担变化。长期服药部分,处方与购药记录可以相互印证,仅有购药记录而缺少处方的,建议另行核实。
医疗材料在这一类咨询中的作用,是说明老人必要支出的规模和持续性,从而与收入材料形成对照。它不能单独证明子女应当给付多少,具体数额仍需结合子女负担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断。
四、子女赡养情况材料
这一组材料要回答的是:有几个子女、各自情况如何、过去是否给付、今后如何分担。
可以整理的材料包括: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子女的数量与基本信息;各子女的职业、收入线索(在能够取得的范围内);既往给付赡养费的转账记录、收据、聊天记录;家庭内部曾经签订的赡养协议或分家协议;老人居住安排、由谁主要照料的说明;子女一方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的材料。
老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情形,材料准备上需要额外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同上版本与公开文本出处)据此,老人再婚不影响子女赡养义务的存续。整理材料时,如实说明老人婚姻变动情况、再婚后家庭结构和居住安排即可,无需回避;如果子女一方以父母再婚为由拒绝给付,相关沟通记录、书面说明可以作为情况材料一并保留,具体法律效果需结合全部事实判断。
核对子女给付情况时,建议把“谁给付、给付给谁、什么时间、多少钱、什么用途”五个要素写清楚。微信或银行转账缺少备注的,可以配合聊天记录说明用途;现金给付没有凭证的,建议在咨询时如实说明,由律师判断如何补充。
五、按同一主体、同一期间把材料对齐
三组材料齐备后,建议做一次对齐,这比继续收集新材料更能发现问题。
第一步,确定时间区间:以拟主张的期间为准,把收入、医疗支出、子女给付都放进同一个时间轴,逐年或逐月对照。第二步,确定主体:老人本人的收入与支出归入老人一侧,子女的给付与负担归入子女一侧,代付、代收要注明实际付款人和收款人。第三步,确定凭证来源:每一笔数额标明来自银行流水、票据还是结算单,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存放,形成一份材料目录,注明页码。第四步,列出缺口:哪些期间没有流水、哪些票据缺失、哪些子女的情况尚不清楚,把缺口单独写成一页,咨询时可以据此确定下一步需要补充什么。
这套整理方法是工作建议,不构成提交材料的法定顺序,也不产生新的义务。它的实际用处是让咨询时的陈述与手中的凭证对得上,减少反复解释。
六、咨询前还需核实的事项
天津各法院在立案材料份数、证据目录格式、是否需要提前提交电子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属于受理法院的操作安排,建议在提交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渠道或拟受理法院核实,不宜按其他地区的做法套用。是否需要申请调查取证、是否需要评估鉴定,取决于具体争议焦点,可以在咨询时结合材料情况讨论。
如需委托律师协助梳理上述材料、判断主张范围,具体的服务事项与计费方式可以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咨询电话:4009003957。涉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形,请优先通过公安机关等公共渠道求助。
赡养纠纷的材料准备,核心是把老人的收入与支出、子女的给付与负担放在同一时间和同一主体下核对清楚。手里材料不全的,可以先把已有部分按组归拢、列出缺口,再带着问题进入咨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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